討論串[新聞] 律師團公布橘子看牙紀錄駁逃亡 柯文哲:最希望他逃亡的是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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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問題:A與B是否能同時成立. A.橘子是否涉案. B.橘子是否在國外留學,當時回台是否有去看牙醫. A跟B有矛盾嗎,兩者不能同時成立嗎?當然可以呀. 請注意涉案不代表犯罪,犯了罪也要看是什麼罪,不見得每條罪名都成立. 但檢方基於調查案情的目的就是要找她來 她卻沒有回來. 你跟柯的辯護律師就是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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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我不懂為什麼你看不懂. 檢方起訴理由之一:橘子被柯文哲指使(便條紙)拿1500出國,時間8/29,檢方8/30號搜索柯家,沒找到錢,所以金流斷在這。. 現在有證據證明橘子在日本讀書,有多次回國出國紀錄不只是8/29出國,並且理由是看牙醫。. 這也代表推翻橘子出國理由是帶錢潛逃。因為律師提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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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則新聞我看不懂. 檢方指控橘子逃亡在外 這是一件事. 橘子在逃亡「前」曾有回國的紀錄 這是另一件事. 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我不懂為何這新聞炒那麼大?. 真正需要討論的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 橘子(8/29)逃亡「後」曾經回國,檢方卻沒有把她找來. 然而這種情況不存在. 柯的辯護律師究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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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什麼橘子逃亡騙白痴. 這說法很怪. 民眾黨黃33、比特犬. 被傳喚也都配合應訊了. 偏偏只有橘子被傳喚. 但就是不配合到庭應訊. 問心無愧的話. 跟別人一樣回來講清楚就好. 刑事訴訟法規定就放在那邊. 是國民就有義務配合調查. 然後如果鬼扯說回來會被迫害. 但是黃33、比特犬問完後.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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