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共 9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n01223489時間1年前 (2024/09/04 19:09),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誰跟你說超過560%的都違法,像你說的自購容積30%就是依循「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中的第80-2條,以代金回饋方式辦理放寬. 得超過原基準容積百分之三十。. 這個於法有據,沒有超過審議原則的規範當然沒問題,所以爭點也一直不在這上面。. 請問但是韌性城市貢
(還有1892個字)

推噓2(5推 3噓 19→)留言2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uhbygv45 (艾斯)時間1年前 (2024/09/04 16:47),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你拿出來的2條是容積不得超過560%的部份.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就很清楚有說明了. 跟獎勵容積沒有半點關係. 如果照你的幻想來解釋. 那超過560%都直接違法了啦. 獎勵容積內政部是規定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1.5倍. 中央最多給到30% 地方最多給到20%. 京華城用44億買了30%的容積.
(還有579個字)

推噓9(9推 0噓 22→)留言31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n01223489時間1年前 (2024/09/04 15:29), 1年前編輯資訊
0
1
1
內容預覽:
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
(還有749個字)

推噓-23(6推 29噓 55→)留言90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ilovettb (4%白蠊教民眾堂專版)時間1年前 (2024/09/04 15:29), 1年前編輯資訊
0
5
2
內容預覽:
https://imgur.com/3lqybD9. 原本台北市政府核定京華城容積392%. 後來監察院糾正 京華城為商三特 基礎容積560%. 京華城自己去買30%容積來換 變728% (這個合法交換). 然後柯文哲政府亂引用都更條例多給20% 變成840%. 現在就是這個20%再亂. 就跟你說
(還有1358個字)

推噓6(6推 0噓 16→)留言2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design0606 (飛)時間1年前 (2024/09/04 15:13),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其實不是這樣. 現在主要是查金流出現時間點與核准容積的時間點有無相對關係. (比如 金流開始出現後 沒多久就核准容積或有介入相關的審查會議主導通過容積審查). 以及歷次審查的內容與金流出現有無客觀上的影響. (比如 在前幾次審查 已經指出可能不符的地方 結果金流出現 有人一改常態 突然跟之. 前意見
(還有57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