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基層炸鍋!八堵警值勤遭撞亡 被審定「因公死亡」非殉職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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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ermanNavy (剛射了三發在金剛肚子裡)時間1年前 (2024/07/15 17:00),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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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講一句話就送辦. 斑馬線上三公尺講得口沫橫飛. 盤查不給盤就大外割帶逮捕. 警察隊民眾執法的時候就從嚴. 那現在發撫恤金就也來從嚴認定啊. 坐勤務台就不是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 認定就不是因公殉職. 到底是在凹啥小. 還好意思不滿哩. 不爽不要幹. 想賺錢不要當警察. 尤其是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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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sogyal (編號7274)時間1年前 (2024/07/15 16: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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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判定,銓敘部是中央部會. 憑良心說,如果記者只講到這邊還算中肯. 畢竟法規修訂的時候不會假設有瘋子開車撞警局. 但是到這邊就會讓人覺得. 妓者就是黨養的狗. 用盡一切說詞要幫中央開脫卸責. 同仁、民間的捐款多少關政府屁事. 撫卹是政府的責任. 話說回來這好像也不是什麼新鮮事齁. 當年民主暖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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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10推 4噓 31→)留言4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douge (樹大便是美)時間1年前 (2024/07/15 15:38),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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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懂得了阿. 如果一個犯人拿刀衝進派出所 那就是執行緊急勤務. 但是如果犯人開車時速200衝撞派出所 哪就是因公死亡. 是不是危險勤務. 應該是事件當下是不是危險事件來判斷吧. 而不是員警坐在哪邊來判斷. 坐在派出所內不代表這不是危險勤務的判斷基準. 市井小民都看得懂我在講什麼. 高官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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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27→)留言36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ueswmi時間1年前 (2024/07/15 15:33),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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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的 終於看懂了.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三項所稱殉職者,. 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二、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 意外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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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sw12 (專注.幽默)時間1年前 (2024/07/15 15: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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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坐著. 然後外面有手榴彈丟進來. 那是殉職還是死亡?!. 對方在快速道路上已經害死一個人了. 車子還是偷來的. 早就是歹徒了,說不定就是. 鎖定要幹掉警察,才會撞警局. 現在歹徒死了,說是意外…... 說不過去啦. 三重車禍那個才算意外. 除非警車改Volvo. 你警察局是會讓里長坐櫃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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