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新北地院警告不能提割頸案「乾哥乾妹」掀民怨 司法院發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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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 雖然罪行重大. 但兒少法. 有其必要. 不能因為個案. 而抹煞掉此法的良善立意. 如果今天. 因為特殊個案. 就公然挑戰兒少法. 那以後. 很可怕. 假如今天. 有個八卦蘿莉控. 暗戀12歲小女孩. 告白失敗. 得不到就要毀掉她. 跟蹤偷拍. 散佈個人資訊. 還有偷拍她騎腳踏車的內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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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噓 司法院 聲明的第一句話. 「兒童和少年是國家的未來,國家負有特別保護的義務」. 蝦款?. 那不是更應該保護大多數的正常孩子嗎?. 資優生 vs 乾哥 誰長大比較可能成為台灣的未來呢?. 如果遇到受害者是未成年,不管加害者幾歲. 那不是更應該要殺雞儆猴的重判嗎?. 司法院 邏輯根本不通啊.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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