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 北檢: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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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起訴後. 你要上法院至少. 準備庭. 言辯庭. 最後判決/宣判 可以不到場. 更不用說如果中間雙方有什麼攻防而多開個幾次. 判決完不管大小案至少都還可以上訴一次. 而就算你勝訴. 要不要上訴也在檢察官一念之間. 對. 檢察官要上訴就算他上訴理由多麼荒謬一樣會進入上訴(二審). 而法院就算覺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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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檢察官承認錄影消失16分鐘. 只反駁公衛文在借題發揮. 這是欺負老百姓不懂法律嗎?. 查到刑事訴訟法第 100-1 條.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 https://i.imgur.com/lJr2V2s.png. 檢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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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偵查實務」我相信啦!這個案件是先寫好起訴書再調查證據,我自己遇到的是. 不用調查證據就寫不起訴處分書。*攤手*. 起因是一個叫章廣順的人造謠我開之前小有名氣的側翼粉專鬥魂喬巴,還說我因為要. 被判刑所以四處潑髒水,提告之後檢察官一號不傳被告就直接不起訴,我提再議之後. 高檢發回續偵,沒想到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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