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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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裡一堆以為併排與路口臨時停車沒有開放,這樣開放好嗎,照現在的規定,停在路中間除非有明確拍到影響車流,不然也不能檢舉。. 偉哉DPP為了怕傷到選情,連併排停車與路口臨時停車檢舉都一併限縮,方便民眾愛怎麼停就怎麼停,回頭看一些針對其他政黨政治人物違停停車的新聞跟笑話一樣,當初那麼激動說會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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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確認了一下. 第 169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一、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二、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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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沒超過3分鐘算是臨時停車之前就是共識了. 3分鐘以上才算停車. 還有吵過說拍到車門打開或是駕駛座沒人. 或是要前後車牌各一張來證明真的是「停車狀態」. 不過後來的共識好像就是以3分鐘為界. 但這個也有破解法,就是打左邊方向燈. 到時候去可以去申訴說我是要轉出來、被前車阻擋才看起來像違停. 很高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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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已經正式函警政署. 三分鐘內停紅線 是臨停不是違停. 三分鐘內 沒明確影響交通. 可以不舉發. 還要有車輛停靠跟離開畫面. 文字遊戲玩一堆. 三分鐘的檔案能不能上傳. 加速算不算有效. 都有疑慮. 不讓人檢舉. 怎麼不乾脆紅線開放違規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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