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行人地獄」指標案件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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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行人地獄」指標案件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09/realtime/24954609.png. 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豐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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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地獄根本就是弄錯重點. 台灣應該學的是日本的大車讓小車. 在台灣. 車愈大愈兇. 你小車不讓我大車. 我就逼你車. 所以. 日本是大車讓小車. 台灣是大車逼小車. 台灣一切是以大車優先. 道路設計也是汽車方便. 但其實大車比其他車都更安全. 開大車應該要像拿著危險的武器. 所以要負更重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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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曾健祐. : 3.完整新聞標題:. : 「行人地獄」指標案件 司機撞死母子判1年4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09/realtime/24954609.png. : 法院依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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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很多人因為不禮讓被罰錢. 就是這些司法敗類害的. 如果這種撞死人的 可以判重一點. 例如20、30年. 那平常根本不用罰不禮讓行人的駕駛. 簡單講就是 撞死就重判 沒撞到人就沒事. 這樣事故的比例會下降很多. 而遇到行人發呆時 駕駛也就可以直接通過. 符合效率 縮短時間成本. 我認為處罰不禮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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