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OL過馬路遭肘擊!他反嗆「是妳胸部撞到我」挨告 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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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124推 35噓 161→)留言320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beaqu (十字軍東征)時間10月前 (2023/07/04 14: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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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 OL過馬路遭肘擊!他反嗆「是妳胸部撞到我」挨告 判決結果出爐. 記者陳韋劭/台北報導. 江姓女子前年上班途中行經中和區一處行人穿越道時,被易姓男子的手肘碰到胸部,她攔下對方理論,易男反嗆江女「是妳胸部撞到我!」,江女心生不滿,驗傷後向警局申訴遭性騷擾;易男涉性騷擾獲檢方處分不起訴,但新北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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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4(90推 16噓 106→)留言212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ianlin1216 (伊恩可可)時間10月前 (2023/07/04 15: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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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8SjnBF (Gossiping).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從監視器畫面中可見,小美起初是走在斑馬線邊緣,接著往中央靠近,當時阿強明明可以閃避避免碰觸,卻還是因為疏於注意導致手肘撞上女方胸部,. 縱然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行為要件,但也不能排除無同法第2條所指之性騷擾行為。. 至於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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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5推 5噓 18→)留言38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orze04 (orz)時間10月前 (2023/07/04 15:32), 10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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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超好笑,一年前的報導. 易男除了挨告性騷擾由檢方偵辦,新北市府另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他2萬元,但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認為「雙方行進中不慎引發身體擦撞」,易男並非故意趁OL不及抗拒而碰觸她胸部性騷擾,因此不起訴。. 易男隨即針對市府裁罰2萬元部分提告抗罰,主張市政府的性騷擾調查小組3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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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7→)留言16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jim12441 (黑色柴柴)時間10月前 (2023/07/04 15: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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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法官的想法大概是這樣啦. 其實把這兩個人用車子來比喻就大概知道. 男的在自己車道直直開,結果對向女的車跨越雙黃線侵入車道. 男的明明有看到對向入侵車道卻沒有採取預防措施例如閃避或煞車. 才被法官抓一個過失的責任. 其實法官也說了女的也有過失,因此我建議這位男性同胞也對女的提起性騷擾告訴,就說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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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10月前最新作者kevin7lin (鍵盤分析師)時間10月前 (2023/07/04 16: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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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首先性騷擾是不好的,這點毋庸自疑. 但是今天這個案例顯然有點太偏了。. 不曉得法官在想什麼。. 不曉得廣大的男性該怎麼保護自己,不然一個女生在路上撞50個人就有第一桶金了。. 記得前陣子看到日本的男性因為在火車上沒站穩碰到女生的手,被指控性騷擾,為了保護自己的名節,男方旋即把女生打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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