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拒檢遭警開槍!毒犯母親節喪命 家屬疑執法過當:不敢讓媽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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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版只要沒直接投降的都是直接槍殺沒有問題. 要先說我也支持一率直接槍殺. 但開槍站不站得住腳,這真的要看密錄器,根據情況結果會完全不同. 首先不要說什麼對方是通緝毒犯,因為在開槍的當下並不知道對方身分. 就不能拿後來發現對方是通緝犯,來強化開槍的正當性. 在不知道對方身分的情況就開槍,這次是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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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約20年前有類似的案例. 在這邊請求鄉民協助找出舊聞網址^^. 以及這個舊聞的後續. 記得標題有關鍵字「也不先問清楚」. 警察攻堅抓毒犯,就地逮捕一群販毒的歹徒. 原本已經全數壓制. 在這個時候,一個毒犯拒絕配合,站起來掏槍指著警察. 警察開槍擊斃這名拒絕配合壓制還掏槍指著警察的毒犯. 然後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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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咧,母親節和這整件事情有啥關係?. 記者一定要加上母親節是啥意思?. 記者和這家報社是否認為,母親節很特別,一定要讓歹徒回家和媽媽過節?. 那要不要立法規定,母親節的時候,全國警察放假一天不可以抓歹徒?. 那請問大記者們,父親節呢? 重陽節呢? 中秋節呢? 過年呢? 元宵節呢?.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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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們可以看一下去年熱騰騰三讀通過的警械使用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2. 首先是第4條. 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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