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美國眾議長官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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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三權分立是實打實的三權分立,. 行政 立法 司法 各自有相應的權責, 而且有互相制衡的機制,. 加上現在美國政治黨對黨員的約束能力相當有限,. 這個情況下也導致 "行政 立法 司法 誰可以管誰" 之類的討論是完全無厘頭的。. 但美國確實有一個"在正式場合時, 代表出席的位階序列",. 稱為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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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像一間公司,人民是股東,投票選出董事,董事選出董事長(眾議院議長),董事長在舉薦如財務長等(各委員會)等各委員會代表。董事定期出席董事會,大家討論著要給公司多少預算,命令公司執行那些措施和訂定公司規範。. 股東另外選出公司的總經理(總統)讓他整天只負責管公司營運不管帳務和員工守則,總經理對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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