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墮胎權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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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權力並不是根據女性自由為標準. 而是 生命的定義. 自由是不能大過生命的. 像台灣普遍醫學認定嬰兒有腦波等等生命象徵才算生命. 所以合法墮胎設在二十四週. 美國加州認定剛出生的嬰兒. 在父母承認前不算生命. 所以就算剛出生的嬰兒因為某些原因死掉. 只要醫生說是醫療相關結果就不會被究責. 這群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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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管你認不認同. 美國本來就是聯邦制國家,只有憲法列舉的事項才歸聯邦法律決定. 沒列舉到的抱歉,就是歸各州民選代表自行決定. 美國有美國的玩法. 再來,司法機關並不是人民直接選出來的. 它的任務本來就應該是按照人民選出來的國會議員所制定的法律來進行審判. 而不是自行超譯,在各種重要議題上跳下來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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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老美不意外. 現在就保守派的逆襲 反擊. 自由派的 媒體 輿論優勢太盛 然後越搞越極端誇張. 像前陣子吧 有 孕護理中心遭到墮胎派社運組織暴力攻擊,. 他們對這些機構投擲石頭跟汽油彈, 對建築噴漆, 以及縱火. 然後主流媒體都不太報導 藍州政府也不太處理. 這些墮胎權暴力組織還在網路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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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推翻既有的羅訴偉德案,個人只能說對於美國最高法院的看法非常不認同,簡單的說,「為什麼一個已經被肯認是人類的女性,對於自己身體自由的決定,需要被還不能獨立呼吸的胚胎,嚴格地束縛住?」. 當然,畢竟台灣不是基督宗教為主的國家,很難如美國一般有那麼大的宗教保守勢力,不過必須說,受到傳統華人思想影響,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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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美國最新重大消息. 先前最高法院爆出內部草稿外流. 引發美國政壇不小震盪. 就在剛剛. 正式決定出爐. 美國最高法院宣判. 推翻1973年准許聯邦墮胎合法化一事. 阿肥我的理解是. 這樣的話. 墮胎權合法與否將下放到各州決定. 除非有經國會立法通過. 不然要禁止墮胎的州是可以禁止的. 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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