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萊豬公報埋伏筆 過關也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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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侯俐安、張宏業. 3.完整新聞標題:. 萊豬公報埋伏筆 過關也不處理?. 4.完整新聞內文:. 中選會已經將四大公投公報發送到全國各家戶,行政院意見書卻在公報明文登載,反萊豬公投通過與否,均不影響農委會一○九年九月七日公告效力。學者與在野黨立委質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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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我有意見。. 公投是直接民主的展現,. 在資訊公開透明下,正反方根據事實,列出論點,. 說服選民,自己決定公共事務的機制。. 公投案通過,執行與否,當然屬於需公開的資訊,. 不然你是拿民眾尋開心的嗎?. 當然行政院可以認為窒礙難行,所以必要之處置(公投法)是無法處理。. 這是你的專業判斷,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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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起床安. 公投法第三十條. 4.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於法律、自治條例實施後,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 5.經複決廢止之法律、自治條例,立法機關於二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 6.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 比較有趣的是萊豬是用行
(還有2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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