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軀「胸腔到肚臍全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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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美國. 只要殺過人的動物. 就會被執行安樂死. 就算是保育的野生動物也是一樣的. 可以查一下外媒的新聞經常都有這樣的紀錄. https://ppfocus.com/0/tr3bf6120.html. 中文的會比較少但還是經常可以搜尋到這樣的報導. 而且這種情形下政府必須主動去把該動物找出來並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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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真正的問題在於 他沒學狗本 把狗放養 不鏈. 這樣就算咬死人也可以跟狗本一樣 推說:不是我養的! 兼吹口哨 捻嘴虯~. 然後再到網路上集結狗本同志 帶風向 罵人類 就可以博取同情 讓比特犬被領養. 接著再把比特犬放養 繼續開心咬人 開心餵食~. 一切如常 狗本:只是多死了一個不重要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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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狗本們沒看過判例就在鬼扯. 狗主要已盡安全防護才能免責. 知道比特犬是危險犬種,還和別人養柴犬一樣只用鏈子綁?. 知道隔壁有小孩會亂跑還沒裝鐵籠與柵欄防止進入惡犬的活動區域??. 光這兩點在法庭上就不能算已盡安全防護責任無過失。. 有! 這是刑法課本裡的範例. 有!. https://r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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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扯吧. 你說如果狗綁在門口,應該可以成立. 人家狗在自己私人土地內. 他的“危險物品”在自己家. 舉例來說,如果今天不是比特犬,而是屋主用可樂瓶裝農藥,放在自己家私人土地內. 這個幼童因為父母獨留在家,走到隔壁家中,以為是可樂把農藥喝下死亡. 請問也有你所謂的過失致死問題嗎?. 又或者不要說是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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