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法制局一句「不擇手段」....城中城國賠公聽會瞬爆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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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法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3條:「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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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早該醒醒了. 你們是國家考試上的. 結果長年下來一直被不學無術. 從來沒有在那記法條的藍綠民選官控制. 跟個私人企業一樣. 被學歷差、沒專業的人渣高層給指手劃腳. 你們是公家機關耶. 運氣好,成功了是藍綠民選官的功勞. 運氣差,失敗死了人全都公務員的錯. 到底什麼時後才會看到你們公務人員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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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866446. 法制局一句「不擇手段」....城中城國賠公聽會瞬爆火氣. 2021-11-04 14:20 聯合報 / 記者林巧璉、徐白櫻/高雄即時報導. 高市議會國民黨KK陣線今舉辦「城中城大火之國家賠償救濟程序」公聽會,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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