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騎上國道被逼停車 「重機女」公審「攔車哥」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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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SETN.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綺雲/彰化、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騎上國道被逼停車 「重機女」公審「攔車哥」判決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縣1名女子違規騎重機上國道,遭1名駕駛逼停,被迫在路肩等待拖吊車抵達現場。雖然女子有錯在先,但她不滿對方逼車還拔她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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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那個...我逼你車是為你好系列既然當事者都表態『啊是我錯了』有這樣的認知,那就認賠吧~至於高速公路設計本身還是要再講一下. 最早在1932年,也就是距離現在八十多年前,德國開闢了世界上最早的高速公路。這種筆直平坦、讓車子可以高速行駛的道路,最先只是因應軍事方面的需要,包括傳送物資、聯絡各地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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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Ho612ruXciA. 看完原版影片,騎士騎得比大多數三寶駕駛規矩. 你不說這是國道,猛然一看還以為是什麼道路逼車仔勒. 反正此例一開~檢方都以符合「緊急避難」之要件不起訴. 以後騎到禁行機車道的,都可以開心逼車囉. 反正~我們四輪怕他們機車危險阿.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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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邏輯484有問題阿?.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及第4項,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或車輛於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罰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罰鍰不就行政罰又不是刑法. 結果觸犯刑法 公共危險罪 跟強制罪的駕駛 居然沒事???. WTF???. 這法官484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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