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西瓜刀砍斷腋動脈傷口深達12公分 法院:只揮1刀不算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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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這個案例看判決書好像是因為有對話紀錄證據指出犯人跟共犯有事先討論因爲共犯弟弟被被害人打斷手所以才要砍他手做報復,那在犯人主觀犯意不好確認的情況下(畢竟沒有真正的讀心機器),法官也只能以罪疑唯輕原則,依照現有證據判他重傷致死。. 如果要依照大部分人的「砍人就是想殺人的」見解判的話那麽這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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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how0418 (ㄈ87b3)》之銘言. 郭芙砍楊過一刀斷手. 也沒人說郭芙想殺了楊過. 現在法官這樣判又一堆法盲該該叫見獵心喜. 刀跟子彈又不一樣. 子彈打在手不一定是瞄手. 但刀砍手就是想砍手. 砍手本來就不會判殺人,砍手是重傷害. 比較有問題是刑期判太輕了. http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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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西瓜刀砍斷腋動脈傷口深達12公分 法院:只揮1刀不算殺人. 黃哲民/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黃子菘去年聽1名丁姓男子指示,持1把西瓜刀伏擊1名綽號「光頭王」的何姓男子,狠狠從何的左肩到左肘劃開長達28公分傷口,何因動脈遭刀刃貫穿、大出血不治。黃到案堅稱僅想砍傷何男教訓,最高法院指黃男只揮1刀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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