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普悠瑪事故運安會要求家屬簽保密條款 不得對外表達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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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5年前 (2020/10/19 10: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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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新聞 運安會主委 出來說了. 一樣的論調. 不過運安會主委說:. "家屬如果不簽署" 不影響 家屬參與會議的權利. 所以簽的家屬是槌子嗎?. 另外規範的是 "參與調查的人員" ,"家屬"參加這場會議就算是參與調查嗎?. 如果家屬被認定是"參與調查人員"根本不待簽署本來

推噓1(2推 1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ttnakafzcm (tt大)時間5年前 (2020/10/19 1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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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安會完成行政院普悠瑪事故調查報告補強作業,於109年10月19日發布調查結果. 資料發布日期 109-10-19. 107年10月21日,臺鐵局第6432次車普悠瑪自強號(以下簡稱事故列車)自新北市樹林站開往臺東縣臺東站過程中,於進入蘇澳新馬站月台前之右彎路段里程K89+251處,第8節車廂向左(
(還有8196個字)

推噓-7(8推 15噓 25→)留言4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FTICR (FT-ICR)時間5年前 (2020/10/18 20:31),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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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大講的沒錯. 新聞中貼的保密切結書就有引用相關法條了:. 運輸事故調查法 第 21 條. 除運安會指定之發言人及運安會網站所公佈之資料外,參與調查人員及其主管或僱用人. 於調查中不得對外揭露任何運輸事故調查相關之資料。. (同法31條為違反的罰則). 目前此案最終調查報告還沒公佈,在運安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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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推 2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ndy199113 (Andy)時間5年前 (2020/10/18 20: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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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真的很可憐. 台鐵司機員的家屬也很可憐. 這是結構問題,制度問題,政府失能,政府殺人. 如果現在是馬英九執政,大概就會有把抗議當職業的學生. 跑去台鐵跟交通部鬧了吧,大罵政府是黑箱政府,不願意傾聽人民的聲音,. 噤聲如同對岸一樣,更不願意公開直播整個過程,. 這樣身為台灣公民的公民記者要怎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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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yeae (邱三小朋友)時間5年前 (2020/10/18 19: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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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的 我完全不意外. 來複習一下 這些人是怎麼打迷糊仗的. https://youtu.be/3wHQNJeMFNs. 蘇光頭和+龍被國昌釘爆. 不過沒有國昌監督就開始打假球 亂搞. 真的不ey. 引述《pkmu8426 (巴426)》之銘言.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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