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如果當時李警防衛反殺鄭嫌 法官會判無罪?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那如果李姓員警學明尼蘇達州那個白人警察把鄭在由當成. 佛洛伊德一樣 用膝蓋壓人家的臉壓到不能呼吸而死亡呢?. 這可是殺人不用刀槍喔. 台灣的恐龍法官太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
(還有11個字)
內容預覽: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842686. 貼一個衝撞警察被擊斃的案例給大家參考. 嫌犯衝撞機車 拒捕 衝撞人. 警方喝令 打槍. 地點是一堆人的西門町. 直接纏訟六年 三審才判無罪. 民事還賠償了八十幾萬. 整
(還有214個字)
內容預覽:
肯定會被判刑的. 因為台灣法官通常不太挺警察. 然後受害者家屬一定會找媒體. 大哭特哭說只是逃票又罹患有精神疾病. 為什麼警察要殺死嫌犯要求國家賠償. 然後員警就得纏訟4.5年拿個幾百萬出來解決這件事情. 所以我們當警察的同學都說. 寧可你被殺死當個英雄家人拿撫恤金. 也不要開槍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還有9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