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記者搭北捷疑逃票 事後竟自行報導訴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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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eptt時間8年前 (2017/07/05 22: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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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笑了啦. 怎麼會有這種記者. 根本公器私用. 報自己的事還寫是接獲民眾投訴. 一人分飾兩角膩. 顛倒是非黑白. 別人都出來指證你早被保全抓過兩次. 從A站尾到B站C站. 尾隨記錄一大堆還敢寫這種報導. 仗著自己是記者大家都要怕你嗎. 想問蘇先生是不是台鐵罰的比較重所以不敢尾是嗎?. 華視怎麼會用

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thralin時間8年前 (2017/07/05 2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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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是可以申訴的. 不過像本篇新聞那個申訴絕對是百分百打回票. 因為你自6/23後沒記錄就算了,你還說天天搭乘捷運怎麼可能沒記錄. 天天都有刷卡失敗記錄還不去金魚缸處理. 捷運公司自然會合理認為你有故意逃票的可能性. ==. 然後還記得去年底靠北大安那個逃票上新聞的高中生嗎. 想知道為什麼新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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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lleryuan時間8年前 (2017/07/05 14: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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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五十倍是因為這是捷運,大眾運輸系統,是公共財的一種. 你逃票、濫用,就會影響到其他大眾的權益,不只是捷運公司的損失而已. 就像你在逃生口堆雜物,跟你在室友床上堆雜物,是完全不一樣的. 私人商店偷竊是不能罰50倍的,你自己開罰反而會有法律問題. --. 友直友諒友多聞. 無情無義無敦義. --.

推噓9(10推 1噓 9→)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S5566時間8年前 (2017/07/05 1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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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撇除 私德問題. 查了一下. 大眾捷運法 第49 條. 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 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 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這個法應該算是特別法吧. 但為什麼 大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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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5(122推 17噓 45→)留言18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thurwang時間8年前 (2017/07/05 13:2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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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記者搭北捷疑逃票 事後竟自行報導訴冤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7月05日12:23. 一名電視台蘇姓記者本月3日在捷運忠孝新生站進站時,疑似逃票遭站務員攔下,. 當場被罰50倍票價1千元罰款,該記者以「感應失敗,未注意刷卡沒成
(還有140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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