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賊躲警撞死小女童 堅強父:警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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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0推 11噓 36→)留言5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6時間9年前 (2016/04/29 07:32),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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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 台灣的警察才不敢用槍勒. 歹徒撞死人 這條人命算歹徒的 台灣社回輿論普遍譴責的也是歹徒. 但當警察用槍打輪胎 萬一誤傷或打死歹徒. 這時候 警察不但不會被當英雄. 還會被一群學法的阿 廢死的阿開始被檢討警察用槍時機. 而且被嫌犯家屬告 被要求賠償. 就算最後被叛無罪 下次有需要開槍時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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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推 5噓 12→)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uic時間9年前 (2016/04/29 00:54),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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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就會有掮客出現到他們家。. 然後跟他們說,這個可以國賠,. 若他們覺得麻煩的話,可以幫他們代理。. 若國賠失敗不用錢,. 成功的話,扣除必要的訴訟費,抽的成數就可以好好地談。. 通常掮客都很了解法規,是否有內應的話,誰知道?. 總之,我們的國家很有錢,我們一起來賺他們的錢。. 不是大案子,賠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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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1推 8噓 22→)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ngrew時間9年前 (2016/04/28 21: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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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檢討警方用槍標準與慣例. 6歲小女孩死得不值. 假如警方一開始就可以動槍 開槍把歹徒車子的輪胎射爆. 或在歹徒拒絕盤查的時候 視為重刑罪犯 直接開槍打傷打殘. 再拒不服從 授權警方得直接開槍擊斃匪徒 果斷將歹徒一槍斃命. 匪徒就不會駕車逃逸 更不會撞死6歲小女孩了....... 所以追根究
(還有11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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