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林奕含事件 到底誘姦能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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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8推 2噓 23→)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ttPTT時間8年前 (2017/05/01 15:35),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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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及猥褻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由於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被害人因與加害人處於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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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1(46推 5噓 75→)留言1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petos時間8年前 (2017/05/01 10:0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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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犯罪事實的話. 應該是第一次被性侵就可以告他. 而不是事後才在講什麼誘姦罪. 如果誘姦可以成立. 那肥宅去買春都可以叫誘姦罪了. 花錢引誘妓女,讓妓女被你強姦. 這樣也是誘姦罪的一種吧. 所以這種東西很難判斷吧. 像你跟女生出去. 腦袋也是只想跟對方趴趴趴. 然後就會做出一堆討好對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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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8推 8噓 54→)留言7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304027時間8年前 (2017/05/01 09: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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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很久,回在這篇好了. 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沒有證據的事實,到底是不是事實. 曾經真實發生的事情,如果沒有證據. 是不是就能當作從未發生. 這些事情,你當然可以當作是她自己幻想的. 從沒真的發生過. 因為. 她沒有證據. 門是她自己開的,自己走進去的. 幾十次幾百次. 當妳自己走進去的時候. 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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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3(81推 38噓 319→)留言4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stjoke時間8年前 (2017/05/01 08:48),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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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查了一下. 林奕含是16歲被誘姦的. 法律上是跟十六歲以下女子性交才算性侵兒童. 某新聞:. 雙方發生關係時學生可能沒有拒絕,而事後想起來才反悔,就很有可能引發所謂誘姦問題,但至於是否有法律責任,則有模糊地帶,因為只要學生滿16歲,又沒有明確拒絕,只能說道德上絕對有瑕疵,但刑責上很難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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