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衛福部說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
共 34 篇文章

推噓7(7推 0噓 3→)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welvethflor時間8年前 (2017/09/26 14: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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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法定傳染病,直接造冊列管。. 還天天派人到家裡監督你吃藥。. 不配合還有法律可以送辦。. 怎麼沒聽過人家抗議人權?. 得了傳染病,還拿翹。. 不依法送辦算是恩惠了。. 還有臉出來哭腰,強烈建議將HIV列入第一類(目前是第三類). 這樣故意散播者就可以處以刑法三年以下. 罰死那些狂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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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6推 3噓 58→)留言7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liokky時間8年前 (2017/06/22 18: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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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看到就很不爽. 「把所有患者當成HIV處理?」. 有沒有碰過衝浪客被浪板劃傷大腿的,你要我穿防護衣下水?. 有沒有碰過在山裡面被小怪手壓傷的,你要我穿防護衣走半個小時山路?. 有沒有碰過車禍人卡在水溝跟小貨車中間,你要我穿防護衣踩在爛泥裡?. 幹你嗎的救護現在還在要求60秒出勤,穿個防護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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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13→)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enderrb時間8年前 (2017/06/22 16:3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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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鍵盤消防員我實在要說公文第三點根本廢話,對於傳染病控制保護自己消防人員當然都是所有縣市到達出勤的第一原則。. 這對醫院來說也是一模模一樣樣啊。. 所以醫院也都不需要被告知,所有病患全部抽血做愛滋病篩檢再治療 ?. 那同理開放式肺結核患者也不用告知啊,接觸性感染皮膚病患者也全部不用告知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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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2推 8噓 9→)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ldK時間8年前 (2017/06/22 14: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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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發文者本身就是要帶風向阿~為什麼呢?. 首先,衛福部並非主動發文給該單位,. 而是該單位先發文過去問衛服部,衛服部的回覆. 根據實務多年經驗,該單位的問題可能是,. 如果EMT遇到感染者而該感染者未告知的情況下,是否可提出申訴?. 或是如果EMT遇到"疑似"感染者時,可否以"特別處置"?(因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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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2推 9噓 10→)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1086s時間8年前 (2017/06/22 12:36),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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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在醫療業工作,我是覺得就算告知也沒什麼意義,因為愛滋黑數太大了,而且通車都是我們沒想到的人是黑數,也因為這樣他們都不會覺得自己是危險的族群,也不會去篩檢。. 更何況真正知道自己是感染者身分的人,都已經有就醫過,CDC也都有資料,各縣市衛生局也會有個管監督,妥善治療後,病毒量測不到的時候,其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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