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賴揆拍板 同婚立專法 反同團體:愚弄公投 祁家威斥:做法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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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神這樣做就對了,尊重公投的結果. 因為這是台灣最新的大多數的民意. 民法本來就是規定一般正常人的情況. 如果遇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事物. 再用專法去特別規定就好了. 像是動物保護法,就是保護貓狗跟其他動物. 至於同性戀甲甲,也是一樣用專法來保護. 這也是尊重1124公投的結果. --. Sent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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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解釋原文: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專業用語是永久結合關係,這種關係的命名,不見得是婚姻,只要關係是永久的結合即可,連大法官都刻意迴避婚姻用語。. 我建議專法名稱可叫作同性結合法或同性狗和法。但絕對不能用同性婚姻法,因為公投第十案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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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投第12案要採用你這種「強調是定義伴侶而非實質同婚」. 如果提案人事後就是說他們反對與任何跟婚姻平等的伴侶關係成立. 那麼這就有很大問題了。. 釋字748明白指出. 「..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公投主文.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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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現在公投結論就是不准民法適用同性婚姻. 並且將同性婚姻用專法來保障. 大法官釋憲也沒說這樣的作法會違憲. 那挺同團體的理念也只是要求一體適用的平等待遇. 那如果直接把民法婚姻章直接刪掉. 然後立一個婚姻專法. 再把立法院裡已經改好的民法婚姻章複製貼上. 這樣不就同時可以. "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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