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反同內鬨?護家盟反對「愛家公投」1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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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深深覺得人權不能公投,. 比如說可以公投學姊嫁一定只能嫁給我這類題目嗎?. 超過門檻與通過,. 學姊就一定要嫁給我,. 不然她就違法。. 這個雖然是我的夢想,. 但是我是人,. 不是萌,. 所以我覺得萬萬不能。. 可是大家又用了公投去阻別人的人權,. 惡例一開,. 那麼我下次要來連署公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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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解釋,高於國內任何法律與命令,因為這是憲法解釋。. 憲法解釋,從來就不是為了從眾,而是為了保障少數權利。. 因為對於民主國家而言,一旦只會以多數人的想法為意見,甚至制訂對少數人不利的法律,就會變成霸凌少數的情況,這時候憲法就要出來說話,憲法的代言人,就是大法官。. 大法官在748號解釋裡,
(還有13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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