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反同入民法-3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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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中立語氣,論點無創意無邏輯跳針. 同意!喔??. 1.就說民法改的比較少,. 何況專法要給更多保障?. 算了吧!萌萌一直提立專法是何居心路人皆知啦~. 拖延愚弄而已. 2.請問你什麼時候用「父母親」稱呼彼此?. 何況沒有要動. 何況法律根本沒有要管你怎麼叫. 3.宗教造謠是否影響國家秩序之穩定?
(還有5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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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帥的先生你好。. 您恐怕誤會了,修法跟修幹不一樣,數量多不會比較累!. 300題克漏字填空,應該比「簡潔俐落」的作文來得省事。. 而且,這簡潔俐落的法,倘若做到權益相同顯然是很費工的。. 明明順理成章卻要挑費工的方式作,這樣的公權力不是歧視嗎?. 您還說專法「取得較多」保障。. 較多?是比異性戀多
(還有109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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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議題充斥著太多對立面情緒上的抹黑汙名化. 就本人琢磨多場辯論會以來,提出一些關鍵性問題. 因為批踢版人才濟濟,希望大家認真地回應並解釋其矛盾處. 不打太多字,大家就無妨看看. ---------------前言------------------.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 解釋. 同性戀
(還有4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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