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燒死6至親 為什麼可以撤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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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我早就說過. 現代刑法操作的邏輯完全都是錯誤的. 先講認事用法. 這本來是法官的專業發揮. 透過指揮訴訟程序. 來發現真實. 結果英美法律智障搞出了個陪審制. 讓路人看兩邊在演戲. 再來靠北陪審制不好. 然後. 責任認定跟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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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想好了. 判人死刑也是領這個薪水,不判人死刑也還是領這個薪水,. 是你要不要判人死刑,沒加薪還擔了一條人命在身上. 反正這就十足的公務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無解的啦. --. 1.你殺了我的老婆,我要綁架你老婆,接著整容成我老婆的樣子來當我的老婆. 2.妳殺了我的女兒,我要綁架妳,接著讓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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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個撤銷死刑. 1.. 翁仁賢前年除夕夜趁一家人圍爐時縱火,造成至親和無辜看護6死4傷,歷審均判死,但最高法院指責高院沒有讓鑑定人進行「證人具結」,也沒有調查傷者是否救火時受傷,翁男有無持刀追砍家人,因此撤銷死刑發回高院更審. 2..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2014年底不滿女友提分手,為搶車代步,竟
(還有16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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