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台大校長掰了?教部將認定管中閔赴陸違法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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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認真沒啥好處啦~ 很多人愛笑中國人的法治是笑話, 結果自己的法治觀念也沒好到. 哪去.. 法律判定有罪的,天天在那鬧. 說法院亂判,要還他公道,甚至有監察委員去鬧檢察官.. 事實上連美國人都認證貪汙,把貪污所得匯回台灣,還是一堆人沒看到,天天喊法院 KMT 開. 的.. 反倒是沒被判刑的,天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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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錯錯!!!. 不管是不是行政職都要經由台大線上出差勤請假系統請假. 而兼行政職人員尚須依「教職員工赴大陸地區案件審核流程」規定申請填寫表格. 這在台大的線上系統裡就說明得很清楚了.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rights.htm 教職員工權益專區).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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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 相關懲處. 有相關事證提報,並經證實. 1.停止休假研究、禁止其兼職. 2.記過、申誡. 3.情節嚴重者移送公懲會. 4.高階(十職等以上)有主管職移送監察院議處. 請問elmotze. 請問根據中華民國法律. 你口中有大忌的兼職行為. 管中閔現在走到那一步了???. 連第一步都還沒有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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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解釋不了什麼. 因為你已經預設了不管怎樣都是非法. 陸委會不是主管機關誰才是主管機關?. 所謂的事實證據是什麼?. 網頁記錄就是事實證據?. 那麼為什麼網頁記錄是事實證據 而公文書怎麼在你的眼中就不是事實?. 別忘了大陸的公文書跟"網頁紀錄"是完全不一樣的喔. 更何況 你所謂的"事實證據"除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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