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如何修法才能改變資勞雙方上對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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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從觀念做起也就是全國民眾都必須要有勞動的意識。. 而且勞工要非常團結不可以有抓耙仔,或者是說好了要罷工,結果落跑偷偷跑去工作。. 問題是台灣,應該是說整個華人文化圈,甚至整個亞洲,長期以來根本是沒有所謂勞動權的概念 ,有沒有只是長期上對下的主子跟奴才的觀念。. 以前是君對臣,現在是資對勞,上下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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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連串的討論. 有一個問題的共識. 就是資方與勞方 是上對下的關係. 花錢的是大爺 給薪的是王者. 勞方永遠是被動領錢的. 先不論政策法律好壞 資方是佛是慣. 整個過程就是. 勞方付出勞力→資方給錢. 簡單來說 勞力是勞方自身產出的產品. 如果我是資方 我可以選擇不購買你的勞力. 就像你擺攤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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