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群交趴延燒 攝影師被起底,北檢決定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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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推 2噓 12→)留言18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wild2012 (世界末日)時間8年前 (2017/12/29 13:47),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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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就算有收錢也是合法的. 因為早在六年前. 2011年《社維法》修正,"規定專區內"可以"合法性交易". 分兩個部份來看,專區內&合法. 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法律沒寫的沒規定的就是合法. 目前根本沒有規定專區在那-->法律上沒規定. 所以等於是全台灣都是合法的-->政府沒規定專區在那.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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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時間8年前 (2017/12/29 13:29),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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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SuperSg (○(#‵ ︿′ㄨ)》 之銘言:認真回一下. 如果攝影師有收費,可能就是媒介性交易罪了. 第 231 條.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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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bbup (人生若只如初見)時間8年前 (2017/12/29 1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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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同意沒有問題. 付錢的攝影師有問題. 收錢的總召有問題. 甚至相關人員可能都有問題. 不管告不告的成. 女生身份應該都會曝光. 如果有類似對價關係 (禮物 外拍費用. 可能也一起掰. 如果性交易那麼好閃. 那大概滿街都照相館了(誤. 那叫按摩店情何以堪. 重點 雞排不要切 不要辣 謝謝. --

推噓2(4推 2噓 5→)留言11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liang691206 (liang691206)時間8年前 (2017/12/29 11: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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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問這樣怎樣舉證. 讓檢察官認為:"我看了照片結果打了手槍, 所以這是犯法的.". (各位不反對打手槍是最客觀表現刺激或滿足性慾之結果吧). 然後傳訊PTT鄉民出庭當有看著照片打手槍證人. 比較好奇 那看到初音就打手槍的. 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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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iw123時間8年前 (2017/12/29 11: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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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完全沒有跟這事件啦. 不過我現在覺得很有陳國星2.0的感覺在. 還好這次這幾個女的沒有當作家. 而且明顯自己就是愛玩. 這下子要怪誰. 用兒少法 可能也有問題 18歲的女孩兒?. 要不要乾脆回到相親 女孩兒顧家就好. 235的話 沒有漏點大概也沒有問題. 現在會這樣 就是部分母豬很尷尬 想要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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