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喊60次「不要」是撒嬌!正妹告性侵不成原因曝 「快戴套」露餡已刪文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陳宏瑞
3.完整新聞標題:喊60次「不要」是撒嬌!正妹告性侵不成原因曝 「快戴套」露餡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女網友「安安」(化名)透過手遊結識黃姓男子,兩人相約見面後同回黃男住處發生
關係,事後安安指控遭到對方強壓脫褲性侵,更拿出錄音檔強調自己當下崩潰大喊「不要
」、「不行」多達60幾次,提告求償120萬元,不料法官勘驗錄音檔,發現安安當下語氣
根本是在笑鬧撒嬌,甚至還嗲喊「快點去戴保險套」,事後還傳訊給男友笑稱「拿到證據
怎麼毀了他」,橋頭地院與高雄高分院一致認定屬合意發生關係,先後判決黃男無罪。
安安提告主張,是在2021年玩手機遊戲時認識黃男,雙方在2023年4月約在高雄見面,並
一同回到黃男住處相談甚歡,安安控訴,黃男當時不斷向她勸酒,接著竟強行將她壓制在
地、硬扯褲子侵犯得逞,她強調自己過程中明確拒絕,瘋狂喊出「不要」、「不行」、「
不可以」高達60多次,事後更因此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就醫,除了提告刑事(不起訴定讞)
,再提民事求償120萬元。
不過,這段被安安視為「鐵證」的錄音檔,到了法官耳裡卻大逆轉,法官勘驗長達30多分
鐘的前戲錄音,發現兩人從咖啡廳一路聊回房間調酒、搶棉被,氣氛嗨到不行。安安雖然
口頭上一直喊「不要」,但全程帶著甜美笑意與濃濃撒嬌口吻,過程中甚至主動提醒黃男
「戴保險套」、「快點去戴」,完全就是情侶間的激情拉扯,完事後黃男還溫馨接送她去
搭高鐵、陪同買票,互動極度親密。
法官還發現安安事發後立刻傳訊息給當時正牌男友,得意洋洋地表示「我拿到被強迫發生
關係的證據,可以怎麼毀他?」 顯見她早已心懷不軌、設局蒐證。
法官認為,一般性侵受害者皆處於極度恐懼與抗拒中,但本案錄音呈現的完全是男女情感
糾葛下的半推半就與情趣,口頭上的「不要」根本不是實質拒絕,因此判安安敗訴。
安安不服上訴,甚至「加碼」將賠償金額直接拉高到150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
兩人行為屬於正常的男女互動,安安的主張毫無道理,再次裁定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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