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看完影片都知道年輕的是故意殺人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 (嶼天聖林)時間2周前 (2026/08/12 07:28), 編輯推噓5(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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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72005ming (QQ)》之銘言: : 老人揮舞個幾刀,發洩完了都要回去開車了 : 年輕人趁老人走回去沒防備把老人推倒 : 看對方倒地再往頭部重擊兩拳 : 很明顯是故意殺人吧!講自我防備根本不合理 : 老人都已經明顯要離開打鬥現場了! 早前都有媒體報導其前科了,這邊就簡單提一提吧 第一是臺中地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七八六號刑事判決,其實不知道為何會沒有碼掉被告姓 名,但被害人姓名在當年是確實有完整遮蔽... 犯罪事實: 李○○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日下午六時十分許,因駕駛之自用小客車,行經台中市○○ 路與學士路交岔路口時,不慎追撞前方由案外人沈○○所駕駛營業小客車及另一不明車牌 號碼之車輛,而與沈○○等人發生不悅及衝突,隨後並與數輛駛至上址,不詳車牌號碼之 計程車車主發生爭執,而持鋁棒砸毀某計程車之玻璃(毀損部分未據告訴)後離去。其後 李○○復甚覺心有未甘,旋即騎乘不明車牌號碼之機車折返上址,適乙○○駕駛營業小客 車搭載乘客於上址下車,並因好奇而趨前觀看上開遭砸毀之車輛,李○○遂誤以乙○○為 上開與其發生爭執者之一,而基於普通傷害之犯意,在健行路與學士路附近「裕毛屋」之 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持其所有,不詳型式之鐵鋸壹支(未扣案)揮砍乙○○,致乙○○受 有右上肢、軀幹多處挫傷、頭皮裂傷八公分、顏面裂傷二點五公分及鼻尖軟組織缺損二點 八乘二點三公分等之傷害。 判決結果: 李○○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捌月。不詳型式之鐵鋸壹支,沒收。 *該案嗣後曾上訴到臺中高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零八六號,但無法查悉具體結果 (但很有可能是上訴駁回) 第二(目前尚未被報導)是臺中地院一零一年度簡字第六四九號刑事判決,這位李姓男子 因為他案又被判刑了,但因為距離前述犯法的執行完畢已超過五年,所以不算累犯,但列 入量刑審查範疇(且有提到前述案件) 犯罪事實: 李○○前因向長虹天廈大樓住戶所承租之營業店面搭設違章建築,為該大廈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長虹管委會)向臺中市政府舉發而遭拆除等緣故,與長虹管委會之幹部等人生有 嫌隙。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凌晨五時三十分許,李○○酒後前往長虹大廈前,欲尋 覓主任委員翁○○理論,旋在大樓門口遇見正欲出門運動之前主任委員李○玲,李○○遂 要求李○玲通知主任委員下樓理論,李○玲見狀不予理會,告以欲陪伴母親外出運動等語 ,詎李○○竟基於以強暴、脅迫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之故意,施暴力以徒手抓住告訴人李 ○玲之胸口衣領,並口出「你老母快死一死」(台語)等脅迫言語,使李○玲心生畏懼, 隨同李○○進入長虹管委會管理室內,以電話通知主任委員翁○○下樓。嗣李○○進入管 理室內任意破壞大樓之公有財產(毀損罪部分業經撤回告訴),經主任委員翁○○及李○ 玲報警循線查獲。 判決結果: 李○○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所以時隔十五年之後,再搞這種事情,到底是何苦呢? 且不管是否有離開現場的意思,基本上偵辦方向按地檢署早前的說法,絕不會是殺人罪或 過失致死罪,而是傷害致死罪 至於後續怎樣處理,則要看國民法官了(除非聲請不進行獲准)。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9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6490920.A.A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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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頭就是會回去換傢伙再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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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5年都有找人輸贏,只是沒鬧到法院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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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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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他就是有落什麼狠話,不過也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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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說當對方轉身離去 年輕人追上去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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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會被視為報復,在加上失去意識補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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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拼過失至死超難 機乎確定會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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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過失,明顯故意跑過去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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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刀=殺人未遂 出拳=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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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你沒機會回去拿傢俬,讓他把你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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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就把它打爆,所以你就是蓄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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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都是可能有殺人意圖的人比較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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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就這樣被打他死,那你自然就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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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了啊,這有什麼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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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開車也有問題 也沒好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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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哪有懷疑他回去拿武器可以先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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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以後進去別人家吵架都直接打死,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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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一定有刀子你可以懷疑他要去拿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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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侵門踏戶來吵架還不能自我防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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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挺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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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人權國家 這都能開槍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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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89也可能攜帶槍械 當事人在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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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開車沒辦法逃脫 其實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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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41, 2周前 , 25F
一位老89被年輕89送走的溫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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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49, 2周前 , 26F
我可沒有去看他的以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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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49, 2周前 , 27F
他們這種會追車下車亮刀的人就是會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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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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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3, 2周前 , 29F
明確傷害意圖,難認殺人故意,傷害致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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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3, 2周前 , 30F
像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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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Ux0ee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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