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吃完自己收」為啥擴大到多數餐飲業了?
※ 引述《iscu (qweasdzxc)》之銘言:
: 現在越來越多小吃店要求客人自己端餐盤去回收區
: 看起來只是舉手之勞,但仔細想想有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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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
: 店員做這件事受傷→勞保職災,有保障
: 客人做一樣的事受傷→自己的健保自付額,然後自己去告店家
^^^^^^^^^^^
憑啥告?
店家聘請店員服務客人,因為故意或過失而傷害到客人,有民法
僱傭人責任支持客人控告店家連帶賠償。
店家要求客人自己服務自己,結果客人因為故意或過失而傷害到
自己或者其他客人,與店家無涉,陰位客人︰
不是店家的受僱人
現在大家知道關鍵在哪裡了吧?
: 店家把人力成本省下來了,風險卻完全沒有對應轉移給客人任何保障
: 意外機率確實不高,但總有萬一
: 玻璃餐具滑落、地板濕滑、回收口割手……
: 不是要苛責店家,小本經營不容易
是啊,店家小本經營不容易,所以讓客人自己服務自己,這樣就把
僱傭人責任大大地省下來了。
然後這部分的賠償風險通通轉嫁給客人,有些客人或吃瓜群眾還會
幫店家出頭說,和店家爭執這些「小事情」,為難小本經營的店家。
: 但是這模式似乎少了些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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