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發文「建議解放軍斬首賴清德」!下場曝:新北地院判拘役50日

看板Gossiping作者 (好想贏大谷喔)時間2月前 (2026/05/26 20:35), 編輯推噓5(618)
留言15則, 9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網路查到的要符合四個法定要件,很好奇, 這個恐嚇有通知到賴清德了嗎? 然後賴清德有說他怕到了嗎? 還是這四個法定要件只是網路假新聞? 要構成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並非任何人主觀覺得害怕就能成立,必須同時滿 足以下四個法定要件: 1. 特定的威脅內容(五大法益): 威脅的內容必須明確針對被害人的五種特定權利,包括: 生命: 威脅他人生死(例如:「我要殺了你」、「讓你活不過明天」)。 身體: 威脅傷害他人軀體器官(例如:「打斷你的狗腿」、「讓你斷手斷腳」)。 自由: 限制他人的行動或意志(例如:「把你關進狗籠」、「讓你出不了門」)。 名譽: 威脅毀損他人社會評價(例如:「把你的外遇醜事公諸於世」、「讓你身敗名裂 」)。 財產: 威脅毀損他人財物或利益(例如:「砸爛你的車」、「去你公司鬧讓你丟工作」 )。 2. 惡害通知的傳達: 行為人必須將恐嚇的內容傳達給被害人,無論是透過面對面直接言語、書寫字條、傳送通 訊軟體訊息,或是透過第三人轉達,只要被害人確實接收到此威脅訊息,即符合「通知」 的要件。 3. 致生危害於安全(心生畏懼): 此為恐嚇罪的結果要件。只要被害人接收到訊息後,心理上產生了不安全感與恐懼感即可 成立,不以客觀上真的發生傷害結果為必要。也就是說,即便行為人實際上並沒有付諸行 動,但只要讓對方害怕了,罪名就有可能成立。 4. 符合「一般社會觀念」的客觀判斷: 法官在審理時,不會僅憑被害人單方面的「我覺得害怕」來定罪。法院會考量「社會一般 觀念」,評估在相同的客觀環境、雙方關係以及事發脈絡下,一個普通人是否都會因此感 到畏懼。 ※ 引述《kekeyoung (可愛羊)》之銘言: : 清德」,因言論涉及恐嚇國家元首,遭檢警介入調查,檢方偵結後,依恐嚇危安罪嫌起訴 : ,新北地院審理,考量許男坦承犯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緩刑3年,緩刑 : 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51.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9798914.A.1CC.html

05/26 20:42, 2月前 , 1F
你在中國微博發類似的 也馬上被抓去關啦
05/26 20:42, 1F

05/26 20:42, 2月前 , 2F
你又知道沒通知?
05/26 20:42, 2F

05/26 20:42, 2月前 , 3F
你又知道他不怕?
05/26 20:42, 3F

05/26 20:43, 2月前 , 4F
補血,樓上回政黑去
05/26 20:43, 4F

05/26 20:43, 2月前 , 5F
你去每個國家發表要刺殺元首的言論看有沒
05/26 20:43, 5F

05/26 20:43, 2月前 , 6F
有事
05/26 20:43, 6F

05/26 20:45, 2月前 , 7F
原來賴皮很怕嗎 笑死
05/26 20:45, 7F

05/26 20:49, 2月前 , 8F
就簡易判決處刑了還在那列要件嘻嘻
05/26 20:49, 8F

05/26 20:50, 2月前 , 9F
我是那個人 我會花錢請律師上訴 開玩笑
05/26 20:50, 9F

05/26 20:50, 2月前 , 10F
拘役50天 工作都沒了~
05/26 20:50, 10F

05/26 20:50, 2月前 , 11F
可以易科罰金也就算了 至少也要拼個罰
05/26 20:50, 11F

05/26 20:50, 2月前 , 12F
05/26 20:50, 12F

05/26 20:56, 2月前 , 13F
川普智囊團:看我幹什麼?
05/26 20:56, 13F

05/26 21:18, 2月前 , 14F
龜頭就真的很怕啊 差點坐飛機逃去美國
05/26 21:18, 14F

05/27 13:43, 2月前 , 15F
賴清德惡人無膽
05/27 13:43, 15F
文章代碼(AID): #1g5PE27C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g5PE27C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