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董事長不告而別可以重選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a balanced life)時間1月前 (2026/05/03 01:55), 1月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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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晚安,我是錢律師。董事長不告而別,有時候是在外面談大買賣啦,當然不能因為董 事長僅短暫不告而別就直接重選,這於法無據。畢竟依公司法第202條:「公司業務之執 行,除本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規定,公司的 業務執行機關其實是董事會,並不是董事長,當然董事長也是董事,董事長依法也是由董 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投票選出(參見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第2項)。另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 項規定,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 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 ;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 互推一人代理之。從而,董事長僅暫時不告而別,依前述公司法的規定,不論是董事會、 常務董事會還是股東會,都不能逕行決定直接重選董事長! ※ 引述《Lumion (Lumion10)》之銘言: : RT : 我們公司董事會40趴支持率選出的董事長 : 近日突然不告而別的離開了公司 : 不知道還會不會回來 : 再過一陣子隔壁的競爭公司要跟世界大公司開會談合作啦 : 我們的董事長現在空缺沒有領導人啦 : 所以可以直接重選嗎 : 我好怕對面的公司會突然併購我們 : 有沒有懂公司法的來解一下這題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6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2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7744512.A.033.html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05/03/2026 01:56:04

05/03 03:50, 1月前 , 1F
認真給推!
05/03 03:50, 1F

05/03 11:48, 1月前 , 2F
推錢律師!
05/03 11:48, 2F

05/03 11:59, 1月前 , 3F
幫補充:除非董事長有明確向公司為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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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思表示,才能由董事會剩餘在任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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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須有2人以上)互選出新的董事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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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董事缺額已達三分之一,應先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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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再選出新的董
05/03 12:00, 7F

05/03 12:00, 1月前 , 8F
事長哦!
05/03 12:00, 8F
文章代碼(AID): #1fzZg00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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