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通部擬開放駕艙機車 駕駛需有小型車駕照
整體來看,駕艙式機車的產品定位確實略顯尷尬。極速僅約 80 公里、掛白牌機車牌照,
卻同時無法行駛快速道路,且上路資格仍需具備汽車駕照,法規與性能之間形成明顯落差
;在台中等高度依賴快速道路通勤的城市,無法使用 74 號快速道路,等於缺席核心通勤
動線,使實際使用價值受到限制,對市場接受度與銷售表現自然形成不小壓力。
從價格帶來看,三、四十萬元已與不少黃牌重機高度重疊,但黃牌重機馬力充足、可合法
行駛快速道路,使用彈性明顯更高。也因此常有人形容,黃牌重機在台灣其實更像「兩輪
的微型敞篷跑車」,享受的是汽車等級的收費與停車配套,卻保有機車的機動性。
若單看性能表現,駕艙式機車的極速只有 80 公里甚至可能不如部分 125 白牌機車,即
便法規放行讓其上快速道路,實務上也恐怕只會成為交通流中的不穩定因素,未必是合理
解方。
相較之下,駕艙式機車的優勢反而集中在舒適性與使用情境上:免去日曬雨淋、具備冷暖
氣,養車成本低於汽車,在城市巷弄或鄉間小路仍保有靈活、好會車的特性。對於沒有跨
縣市長距離移動需求、以短程平面道路代步為主,且對傳統機車需配戴安全帽感到不適的
族群,仍具一定吸引力。但購買的停車位門檻會比一般機車族高很多,日常停放對很多人
來說可能是個難題,要為它準備一個小型汽車停車位。
駕艙式機車並非沒有市場,而是更適合作為長者或都會上班族的短程、舒適代步工具。交
通工具本就不存在十全十美的選項,每一種形式都有其取捨;若能以多車配置滿足不同使
用情境,或單純視其為多元選擇之一,市場上多一種產品型態,其實也未必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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