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川普「隨身持槍是不對的…」
看板Gossiping作者DarkHolbach (Champagne Supernova )時間3天前 (2026/01/28 08:38)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 《MarioBro (聽說本能寺著火了)》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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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普於稍早被記者問及近日在明尼蘇達州37歲護理師被ICE探員擊斃的事件時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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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can’t have guns… You can’t walk in with guns… You can’t do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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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k8Kg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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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是在呼應MAGA用「受害者會被射殺是因為他帶槍來參加遊行」來合理化ICE探員執法
: 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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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的確持有一把手槍在槍套內,但:
: 1. 持槍是美國憲法第二條所保障的國民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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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受害者所居住的明尼蘇達州允許open carry(即在公開場合持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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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被害者所持有的槍械為合法購入,他本人也有持槍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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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當時被ICE探員壓制時已經被繳械
講真的我覺得被害者有持槍不是執法過當的藉口。
美國又不是第一天有擁槍權,從建國開始就有擁槍權了,相關執法經驗也有上百年了,SOP
應該都定得差不多了,ICE依樣畫葫蘆就好,我是不相信美國的警察學校在教執法的時候會
說只要遇到擁槍民眾就把他當恐怖份子,或者只要民眾擁槍跟警方起爭執就可以對他開槍。
退一萬步說,就算Pretti是槍擊要犯,在被壓制並且繳械的情況下也沒理由對他開槍,挪威
殺人魔殺這麼多人,警察來了他槍一丟然後投降,警察也不能殺他。
我想全世界任何法治民主國家都沒有權力對一個已經繳械、被壓制的人開槍,無論他是不是
罪犯。要判死刑也是法官判,而不是執法人員充當法官給他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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