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川普「隨身持槍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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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川皇很有種. 竟然也會轉彎. 之前都挺持槍的. 現在又說這樣?. 說啥 因為集遊. 問題是他有拿出來?. 還有 ICE壓制他時 已經拿走槍. 為啥還開槍近距離射殺? 這才是重點. 原先死者那槍說是走火. 就算他原先那槍是真的他開的. 你已經壓制 也該讓他受審 怎可能是直接槍殺. 何況那槍無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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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表現出攻擊意圖. https://i.imgur.com/PoEfViX.jpeg. ICE成員壓制後,解除武裝的人訓練不足,卸走槍枝退後時因操作不當導致走火。. 另名成員以為死者奪走某人槍枝後反擊,連續開槍. 擁槍者協會都說可能有合法性問題了. Furthermore, we cond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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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的我覺得被害者有持槍不是執法過當的藉口。. 美國又不是第一天有擁槍權,從建國開始就有擁槍權了,相關執法經驗也有上百年了,SOP應該都定得差不多了,ICE依樣畫葫蘆就好,我是不相信美國的警察學校在教執法的時候會說只要遇到擁槍民眾就把他當恐怖份子,或者只要民眾擁槍跟警方起爭執就可以對他開槍。. 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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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XOX: 5.他妨礙ice執行公務 223.137.87.44 01/28 05:00→ CHENXOX: 美国有太多妨礙執行公務被誤殺の案例 223.137.87.44 01/28 05:03. 執行公務?!. 利用職務之便,施行暴力的叫做執行公務?. 放一段當時發生的角度ㄧ. 影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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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下面有一些連基本觀念都沒有,就忙著推噓文. 實在怕你們的言論被記者抄過去,讓更多台灣人陷入北七的輪迴. 錯誤一:比如混淆「合法持槍」與「威脅行為」. 「持槍參加抗議就是暴力、就是找警察麻煩」. 「沒掏出來也可能造成威脅,所以擊斃合理」.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在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及明尼蘇達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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