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度偷拍女友國中女兒!法官令「回去住一起」...北院裁定理由曝

看板Gossiping作者 (ip)時間4天前 (2026/01/22 2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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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sLove710 (DoraApen)》之銘言: : 6度偷拍女友國中女兒!法官令「回去住一起」...北院 : 有法官私下表示,雖然林男被限制住居在女友住家,但女友不受限制住居令拘束,仍可 : 由決定不讓林男繼續居住,若林男因為被趕走而違反限制住居令,是林男的問題,對女 : 不會有影響。 :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這法官到底在共啥小 法院對男的(加害人)限制住居 男(加害人)沒有依照法院命令住在女友家(也就是被害人家中),當然不會對女(被害 人)有任何違反法院命令的問題啊 被害人為什麼要遵守加害人的限制住居命令? 問題是,男的(加害人)就被法院命令必須住在被害人家,怎麼能讓加害人跟被害人住在 同一個家,而沒有適當做隔離 到底是什麼恐龍法官,可以做出這樣的鬼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5.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084570.A.4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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