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0歲翁激戰20歲嫩妹「每日做羹湯」正宮氣炸怒告

看板Gossiping作者 (公鯊小)時間1周前 (2026/01/02 23:03),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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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翁激戰20歲嫩妹「每日做羹湯」正宮氣炸怒告 東森新聞 2026-01-02 19:18實習編輯 李宛秦 台中一名60多歲男子大明(化名)出軌相差約40歲的花花(化名),小三遭正宮阿嬌(化 名)控告,花花對此急忙撇清,強調自己與大明僅存在性交易關係。但法院審理後認定, 花花與大明確實以男女朋友名義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因此判決花花須賠償阿嬌新台 幣30萬元。 60歲人夫交往小40歲嫩妹 根據判決書指出,大明在2024年6月與花花認識,兩人交換LINE後開始聊天,逐漸產生情 愫,多次前往汽車旅館,在車上聊天、互相親暱。後來被阿嬌發現,花花曾在與大明的聊 天室傳送:「我負責愛你」,大明則回應:「愛你的老公」、「我願每日為妳做羹湯」等 。 大明指出,在交往期間,他曾借給花花258萬元清償債務,又提供5萬元旅費讓她赴大陸上 課。大明也曾提到自己已有太太,花花還特意詢問大明,如果被阿嬌知道,他會怎麼解釋 ,由此可見花花知情大明有配偶。 小三撇清關係 稱兩人僅為性交易關係 對此,花花辯稱,她與大明只是因性交易認識,並非男女朋友,也不是為了交往或交友而 發展關係。她表示自己並不過問客人私事,大明也未告知她已婚,且當時自己因家中急需 用錢才答應交易,否認侵害配偶權,並強調:「我才20多歲,怎可能與年過60、比父親年 長的大明交往」。 法院調閱了花花與大明的聊天紀錄,發現花花曾向大明表示:「我那時候喜歡他不是因為 錢,所以這個還好」、「除非您不介意他另娶,不然我不會嫁給他」因此,法院認為,兩 人的互動並非僅限於性行為,還包含日常生活的分享、討論與情感交流,並非單純的性交 易。 法院也認定,花花的行為已對阿嬌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符合法律上請求非財產損害賠 償的條件。綜合考量雙方身分、經濟能力、交往時間及侵害程度,法院判決花花須賠償阿 嬌新台幣30萬元。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30436 備註: 這是包養吧 2024年6月認識 換算下來每月應該差不多20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33.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366239.A.2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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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 不過情緒價值是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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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4, 1周前 , 2F
羹湯 有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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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5, 1周前 , 3F
30萬換263萬 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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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6, 1周前 , 4F
很多有錢人這輩子花不完 缺花錢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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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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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7, 1周前 , 6F
和下面那篇標題看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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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08, 1周前 , 7F
好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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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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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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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20, 1周前 , 10F
有錢真好,女兒年紀的都跪下去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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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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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32, 1周前 , 12F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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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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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更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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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換嫩妹 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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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根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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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36, 1周前 , 17F
20歲,怒賺263個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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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LzvVA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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