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路尋騎)時間2周前 (2026/01/02 16:51),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3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NCC真的是個白痴單位 為了所謂打詐,開了一堆白痴政策要電信業者做 說要KYC,電信業者是有調查權喔,能了解什麼 還不是客戶說甚麼信什麼,頂多確認一下這個地址真的有人就頂天了 還是有允許電信業者多收徵信調查費用? 沒有查什麼,還不是叫客戶填一堆切結書自保,想就知道沒用 光是電信管理法上路後,沒有一類,二類電信事業的差別後,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原本 管理的東西根本就沒法源依據 也沒看到這個智障單位要修法 現在看來也是覺得二類業務管理起來太麻煩人道毀滅掉比較實在,但他們絕對不敢這麼跟你 講實話 想打詐先去找臉書和Line啦,但NCC會說這是數發部的事,幹,那你的存在意義是什麼啦 真心認為最該廢除的部會,一點用都沒有,官僚到極限,想些有用的政策好嗎,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77.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343908.A.CE4.html

01/02 16:53, 2周前 , 1F
意義就是放火燒山騙薪水啊,超爽工作
01/02 16:53, 1F

01/02 16:58, 2周前 , 2F
問欸哎 日本瑞典菲律賓印度都有類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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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10, 2周前 , 3F
日本有電視就要收錢你看過嗎
01/02 17:10, 3F

01/02 17:11, 2周前 , 4F
好不容易沒這種白癡規定
01/02 17:11, 4F

01/02 17:12, 2周前 , 5F
在台灣這就是無路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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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12, 2周前 , 6F
要有路用跟我講個原因啊
01/02 17:1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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