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已刪文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台北2日電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
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
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
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
並提供證明資料,
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有媒體報導,
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
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
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
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
「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
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他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
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
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黃文哲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
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編輯:楊凱翔)1150102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1020083.aspx
那些急著護航說要打詐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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