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包養網女大生產子找王文洋當爸!法院認證有性關係卻判敗訴

看板Gossiping作者 (a balanced life)時間3月前 (2025/11/11 02:34), 3月前編輯推噓4(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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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晚安,我是錢律師。由這篇新聞報導來看,這位宋姓女大生應已就何以有驗其小 孩與王文洋先生的DNA之必要,提出合理的說明,法院認為不需要驗小孩與王文洋先生的D NA,顯屬過苛。又宋姓女大生即使有與其他人發生過性關係,那也是她個人的隱私,與這 個案件有何關係,法院不該對此有過多的著墨,畢竟其既已證明曾與王文洋先生發生性關 係,且依這篇新聞報導所述的其他相關事實,依社會一般觀念,其要求驗小孩與王文洋先 生的DNA,應該是相當合理的,不然要怎麼證明小孩與王文洋先生有血緣關係?而且宋姓女 大生聲請法院驗王文洋先生的DNA,也不以王文洋先生有撫育小孩的事實為必要。宋姓女 大生如有提起上訴,我想二審應該就會同意驗小孩與王文洋先生的DNA了。 ※ 引述《ccrlovesuck (大奶頭)》之銘言: : 包養網女大生產子找王文洋當爸!法院認證有性關係卻判敗訴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752377 : 2025-11-10 13:53:45 : 一名外型姣好的宋姓女大生,藉由包養網認識身價千億的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並產下一子 : ,她聲稱王文洋是小孩父親,要求認祖歸宗遭到拒絕,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 出爐,王文洋的確與女大生有性關係,但女大生連哪一年與王文洋發生性行為都不記得, : 而且她與包養網上不只一名男性見面上床,無從確定小孩是誰的;女大生主張王文洋以現 : 金方式給付4千萬撫養費,不過銀行提領現金封條上並無提領人的姓名,王文洋也否認給 : 過4千萬,因此法官認定王文洋與小孩沒有親子關係、要求王文洋認領小孩也不合理,判 : 女大生敗訴。 : 女大生主張,2018年在包養網上先認識一名許姓男子,透過許姓男子的介紹,與王文洋發 : 生關係,第一次在王文洋家中,之後除了王文洋住家,還在王文洋的辦公室有性行為,每 : 次都沒有避孕措施。 : 女大生說,2019年1月她發現懷孕,王文洋表示尊重女方意願,並承諾扶養小孩,女大生 : 總共收了20次2百萬、總金額4千萬,都是王文洋當面交付,為了照顧小孩、給小孩好的教 : 育環境,她去買了學區房,把房子登記在小孩外婆的名下;女大生還說,王文洋送過卡地 : 亞戒指、法蘭克穆勒的錶、愛馬仕柏金包給她,如果不是因為她為王文洋生下兒子,王文 : 洋不可能會贈送這些精品還答應付扶養費。 : 王文洋否認與女大生發生性關係,也否認給過4千萬現金,並反咬女大生自認使用包養網 : ,甚至跟介紹人許先生有性行為,「交友情況複雜」,懷孕生子與他無關。 : 北院調查的結論是,女大生頂多只能證明她生下兒子並發律師函找王文洋出面處理,但無 : 從證明王文洋與她兒子有血緣關係。 : 法院審理期間,女大生自行承認在包養網認識的客戶有兩人以上,她的確跟王文洋介紹人 : 許姓男子發生過關係,她和王文洋的第一次,已經記不得時間、年份,跟王文洋做過幾次 : 也不記得了,她和王文洋並非情侶,也沒有王文洋的手機號碼、通訊軟體、電子郵件,只 : 在懷孕期間拿到王文洋辦公室電話。 : 女大生提出她與許姓男子的對話,她提到希望王文洋作親子鑑定、領養小孩、讓孩子認祖 : 歸宗,許姓男子卻回她:「你忘了你還跟別人有一腿嗎」、「跟你有關係的不只總裁」、 : 「妳…,和很多男人都有性關係」、「你已經拿總裁很多錢的,難道你覺得這樣還不夠嗎 : ?」 : 法官綜合各項事證,認定王文洋確實跟女大生有親密關係,但很難判斷到底是誰讓女大生 : 懷孕;女大生與許姓男子的對話中雖提到「拿總裁很多錢」,但金錢的性質究竟是小孩扶 : 養費、與王文洋發生關係或其他原因,並無法確定,也不能推斷小孩曾接受王文洋撫養。 : 女大生曾聲請法院命令王文洋接受DNA檢驗,不過法官覺得她的舉證不足以說服王文洋與 : 孩子存在血緣關係,王文洋沒必要配合,因此並未准許驗DNA的聲請。本案尚未判決確定 : ,女大生可以提起上訴。 : 好奇為啥名人還要上包養網呢 不是身邊一堆正妹跟蒼蠅一樣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2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2799676.A.D58.html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2:37:17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2:39:17

11/11 02:40, 3月前 , 1F
4000萬 賺麻了 還要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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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2, 3月前 , 2F
紀安你講話要再通俗一點 經營自媒體才容易
11/11 02:42, 2F

11/11 02:43, 3月前 , 3F
圈粉 四千萬上訴到最高法院是不是也燒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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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3, 3月前 , 4F
DHA驗一下就一翻兩瞪眼的事 法官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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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4, 3月前 , 5F
是有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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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7, 3月前 , 6F
民事採樣不能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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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8, 3月前 , 7F
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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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8, 3月前 , 8F
拖 拖到這對母女請律師的費用燒光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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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8, 3月前 , 9F
所以我就說這外婆就是個犯罪者 真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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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49, 3月前 , 10F
語言原則上確實是越白話越好!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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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58, 3月前 , 11F
現在市場上的律師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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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2:59, 3月前 , 12F
律師費大部分沒有這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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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17, 3月前 , 13F
不是 新聞已經說得很清楚 證據不夠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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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17, 3月前 , 14F
法官要求王驗DNA 如果同樣二審用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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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17, 3月前 , 15F
東西再提起要求 也許有可能說服法官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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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17, 3月前 , 16F
也不是一定吧?現在連收錢都沒法證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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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17, 3月前 , 17F
自於王 連初步證明都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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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23, 3月前 , 18F
我好奇問,你是多久沒跟法律相關行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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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23, 3月前 , 19F
外的人聊天了,怎麼發文能寫得這麼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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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25, 3月前 , 20F
我發其他主題的文章時就比較白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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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26, 3月前 , 21F
這個案件將來如有二、三審,應該都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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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3:28, 3月前 , 22F
指標型的案件,會對實務見解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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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3:46:53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3:47:31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3:52:43

11/11 03:53, 3月前 , 23F
新聞裡面上床時間都不記得是要怎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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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4:01:45

11/11 04:01, 3月前 , 24F
法官很有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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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4:03:17 ※ 編輯: globalera (125.227.222.121 臺灣), 11/11/2025 04:12:01

11/11 04:22, 3月前 , 25F
時間地點都不清楚還想要求別人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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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26, 3月前 , 26F
王文洋否認四千萬了吧,女方無法證明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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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08:26, 3月前 , 27F
洋給她四千萬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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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2:16, 3月前 , 28F
通常判例是 不驗就是認領了
11/12 12:16, 28F
文章代碼(AID): #1f4Z0yr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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