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前天桃園打人的司機,為何不聲押?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月前 (2025/10/24 08:20),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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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之銘言: : 筆者是執業律師。如果依新聞報導的內容,司機當時是朝學生的頭部出拳攻擊,且造成學 : 生頭部傷勢,司機並將學生暴摔在地,這個司機不僅應該被以現行犯逮捕,且檢方應該以 : 殺人未遂罪來辦,且考量司機在眾目睽睽之下暴打學生,讓車上眾多學生產生不安,且把 : 已發動的公車晾在路邊,下車專心"教訓"學生,置數十名車上學生的安危於不顧(比如公 : 車突然故障暴衝誰來控制方向盤?),惡行重大,應該聲押司機,以杜絕這種強欺弱的暴力 : 事件,進而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這起事件如發生在日本,打人的司機早就被收押了吧? 用互毆處理? 相信有看過完整記錄的人,應該不會有人站在司機那裡。 當下司機出手是帶「狠」,連旁人和學生們都感到害怕。 學生如果不出手,恐怕下一步頭都會被拉去砸電線桿, 那就已不只是血流滿面的程度了。 近年我國司法頗看風向,但此案也沒人站在司機。 官員即使作秀,出來喊個一兩句也完全有底氣。 可看到最近連清潔隊員轉送32元電鍋都被判刑,更別論其他案。 我感覺現在我國體系做事就是先看風向,然後省去麻煩。 能互咬就讓你們咬,能不處理就不處理。 但如果你自己送上門的,就是多個業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8.199.22.152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1265257.A.B8B.html

10/24 08:22, 3月前 , 1F
看戲的比較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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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2, 3月前 , 2F
只要有還手就是互毆,不是看內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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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2, 3月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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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2, 3月前 , 4F
先看是不是吱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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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3, 3月前 , 5F
導致他人情緒失控也是個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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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3, 3月前 , 6F
兒少法看一下。諸位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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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6, 3月前 , 7F
台灣整個社會充斥越來越多包手低端 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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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08:27, 3月前 , 8F
動就以為自己是浩南 早點移民比較安全
10/24 08:27, 8F

10/24 08:27, 3月前 , 9F
吃個鐵板燒包手 現在連做個公車都有包手司
10/24 08:27, 9F

10/24 08:28, 3月前 , 10F
機 是怎樣 古惑仔治國?
10/24 08:28, 10F

10/24 08:37, 3月前 , 11F
不好說 這個長相我不會幫
10/24 08:37, 11F
文章代碼(AID): #1e-iPfkB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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