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前天桃園打人的司機,為何不聲押?已刪文
※ 引述《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之銘言:
: 筆者是執業律師。如果依新聞報導的內容,司機當時是朝學生的頭部出拳攻擊,且造成學
: 生頭部傷勢,司機並將學生暴摔在地,這個司機不僅應該被以現行犯逮捕,且檢方應該以
: 殺人未遂罪來辦,且考量司機在眾目睽睽之下暴打學生,讓車上眾多學生產生不安,且把
: 已發動的公車晾在路邊,下車專心"教訓"學生,置數十名車上學生的安危於不顧(比如公
: 車突然故障暴衝誰來控制方向盤?),惡行重大,應該聲押司機,以杜絕這種強欺弱的暴力
: 事件,進而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這起事件如發生在日本,打人的司機早就被收押了吧?
用互毆處理?
相信有看過完整記錄的人,應該不會有人站在司機那裡。
當下司機出手是帶「狠」,連旁人和學生們都感到害怕。
學生如果不出手,恐怕下一步頭都會被拉去砸電線桿,
那就已不只是血流滿面的程度了。
近年我國司法頗看風向,但此案也沒人站在司機。
官員即使作秀,出來喊個一兩句也完全有底氣。
可看到最近連清潔隊員轉送32元電鍋都被判刑,更別論其他案。
我感覺現在我國體系做事就是先看風向,然後省去麻煩。
能互咬就讓你們咬,能不處理就不處理。
但如果你自己送上門的,就是多個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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