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看板Gossiping作者 (扣扣)時間8月前 (2025/05/05 2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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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有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會通過嗎??? : 大家覺得有兄弟姊妹真的比沒有的好嗎???? 假設父母離婚,小孩a跟父親,然後母親再婚又生小孩b、c 、d...,結果小孩a長大後有 財產沒小孩,不小心掛了,那b、c、d...還可以跑來跟小孩a的其他親人要求其特留份... 儘管兩邊可能從來沒有見面過,在法律上還是有權利要求... 這樣合理嗎? 要不要分配給兄弟姐妹本來就是要看相處狀況,有心的人自然會自己做處置,否則兄弟姐 妹又不一定有互相扶養照顧,有什麼理由可以分兄弟姐妹的財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21.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450734.A.F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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