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看板Gossiping作者 (F.I.R.E.實踐家)時間8月前 (2025/05/04 10:3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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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先前有看過這條新聞但沒怎麼留意 但被繼承人把遺產留給第三人,邱也確實拿到遺產,說明這遺囑是有給專業人士(律師?)看過的,符合形式要件,法庭上才站得住腳 那被繼承人怎麼會不知道手足有特留分這件事? 知道了不去預做處理,卻又在遺囑裡寫不給手足,只說明被繼承人在生命晚期也是多次掙扎無法做最後決定罷了 不然的話,早點辦個收養手續,手足的特留分不就沒了嗎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有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會通過嗎??? : 大家覺得有兄弟姊妹真的比沒有的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8.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326314.A.129.html

05/04 10:43, 8月前 , 1F
也或許不是每個人都很懂法律吧
05/04 10:43, 1F

05/04 11:34, 8月前 , 2F
樓上+1,建議有此需求沒錢$請律師,就提前
05/04 11:34, 2F

05/04 11:34, 8月前 , 3F
詢問法扶或國稅局吧
05/04 11:34, 3F

05/04 11:35, 8月前 , 4F
什麼都不做只會粗暴廢法
05/04 11:3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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