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跨國網購手機、藍芽耳機要繳750元 NCC:因申請案「2年飆2倍」
簡單來說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其實這也很正常啊
我去監理站 還是其他公家機關辦業務
也要收錢啊
現在就是一起些想要使用
但卻不肯付費的人在那邊亂
解決方法也很簡單
叫立委諸公們
把ncc那個行政命令 否決掉啊
這筆費用就ncc自行吸收,也就是我們全民納稅錢一起幫少數使用者付費。
※ 引述《yushenglu (子欲養而親不待)》之銘言:
: 跨國網購手機、藍芽耳機要繳750元 NCC:因申請案「2年飆2倍」
: 自由
: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8日宣布,本月起郵購「第二級
電
: 管制射頻器材」如手機、藍芽耳機等商品回國,2件以下的每個申請案要收750元核准審
查
: 。NCC解釋,以前2件商品以下不收費是想讓民眾方便,但兩年來申請案翻兩倍,2022年
不
: 2萬件,去年已飆破4萬件。
: NCC北區處長蔡國棟表示,以前買3件(含)以上的第二類射頻商品如手機、藍芽耳機等
「
: 購回國」,要付的是「進口許可證費」,一個案件600元。這次增設的是兩件(含)以
下?
: 商品,每個申請案要付的是750元輸入核准「審查費」,是不一樣的費用。
: NCC也強調,這次新增的750元審查份「不適用」一般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的第
二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仍同以往,器材數量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NCC也製作多個QA圖卡
說
: ,並公布在NCC臉書粉絲團供參考。
: 為什麼要增設兩件以下的輸入核准「審查費」?蔡國棟說,過往3件商品以上才收進口
許?
: 證費、2件以下不用,但近年來兩件以下的申請案件暴增,2022年不到兩萬件申請,當
時?
: 認為可以兼辦,不收費用給民眾方便,但2023年增加到2.5萬件,去年更暴增到超過4萬
件
: 增加超過兩倍。
: 蔡國棟說,近年許多費用包括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都在漲價,如果越來越多的申
請
: 持續增加,但都不收取費用,會讓行政成本增加,反而是違法的,因此這次是按照「規
費
: 」第7條的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7
50
: 。
: 至於三件商品以上的「進口許可證費」案件數,蔡國棟說,從2022年到去年的案件數都
差
: 多,大約兩萬餘件,案件數穩定;兩件以下的申請案則是飆增。
: 為何電信射頻器材要審查?NCC說明維護國內電波秩序,避免不符合我國無線電頻段及
發?
: 功率規定的射頻器材於市面上流竄,干擾警察、消防、機場等無線電通訊,影響社會安
全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945649
: https://reurl.cc/EgM6yK
: 備註
: 請問強迫收
: 沒審查的審查費750元
: 有沒有不粗暴的說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50.19.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9077050.A.BD5.html
推
02/09 12:58,
1年前
, 1F
02/09 12:58, 1F
推
02/09 12:58,
1年前
, 2F
02/09 12:58, 2F
→
02/09 13:00,
1年前
, 3F
02/09 13:00, 3F
→
02/09 13:00,
1年前
, 4F
02/09 13:00, 4F
噓
02/09 13:00,
1年前
, 5F
02/09 13:00, 5F
推
02/09 13:00,
1年前
, 6F
02/09 13:00, 6F
→
02/09 13:01,
1年前
, 7F
02/09 13:01, 7F
噓
02/09 13:02,
1年前
, 8F
02/09 13:02, 8F
噓
02/09 13:04,
1年前
, 9F
02/09 13:04, 9F
噓
02/09 13:05,
1年前
, 10F
02/09 13:05, 10F
→
02/09 13:08,
1年前
, 11F
02/09 13:08, 11F
→
02/09 13:08,
1年前
, 12F
02/09 13:08, 12F
噓
02/09 13:19,
1年前
, 13F
02/09 13:19, 13F
噓
02/09 13:20,
1年前
, 14F
02/09 13:20, 14F
→
02/09 13:27,
1年前
, 15F
02/09 13:27, 15F
噓
02/09 17:50,
1年前
, 16F
02/09 17:50, 16F
噓
02/09 17:52,
1年前
, 17F
02/09 17:52, 17F
推
02/09 18:51,
1年前
, 18F
02/09 18:51,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