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雲林法官蔡碧蓉冷明珍林珈文滾進來
先來看一下事件的新聞報導,跟判決書大致相符
新聞標題:隔壁堂弟吃掉嫂子「房內拍親密照」!綠帽男淪笑柄崩潰了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865099
雲林縣一名男子阿雄(化名)與妻子小芸(化名)婚後同居,原先生活幸福美滿,沒想到小芸與阿雄的堂弟互動十分詭異,直到孩子借用舊手機,發現了媽媽與堂叔的親密照,才知道2人竟有婚外情。阿雄告上法院以後,小芸、堂弟被判須賠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雄與小芸婚後感情融洽,育有2名子女,平時與阿雄的堂弟為鄰居關係。後來小芸突然出現不尋常的舉動,阿雄的父親曾提醒,要多加留意,不過阿雄十分信任小芸,僅認為小芸與堂弟是因為有親戚關係,互動才會較為熱絡。
後來小芸更換新手機,將舊手機拿給兒子使用。沒想到兒子翻看手機相簿,竟發現媽媽與堂叔躺在同一張床上,做出依偎、親吻等動作,互動相當親密、曖昧,不可告人的婚外情才因此曝光。
小芸剛開始被抓包,堅決否認出軌,不過看見照片證據後,終於坦承跟阿雄的堂弟有染,婚姻最終破裂。阿雄遭到妻子、堂弟的背叛,因此大受打擊,將2人告上法院,連帶求償60萬元。
阿雄主張,兩家人的關係原先相當和睦,如今發生如此不堪的事情,導致他淪為鄉親的笑柄,小芸不但不感到愧疚,還處處維護堂弟,甚至還威脅要提起女兒的撫養訴訟,想要阻止他對堂弟提告。
對此,小芸則辯稱,與阿雄的堂弟會拍下照片,只是因為感情比較好,這些舉動先前阿雄也都有看過,且阿雄還會參與其中。雖然是在阿雄堂弟的房間內所拍的照片,但房間的門並未關上,2人不可能有逾矩的事情發生。
不過,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並不採信小芸的說法,最終判處小芸、阿雄的堂弟須連帶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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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案件經過,以下是判決書重點節錄
https://i.imgur.com/wB9536E.jpeg



原判決書連結,有興趣可以去看
https://tinyurl.com/3sy79bz9
我就想問,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蔡碧蓉
、冷明珍、林珈文
蔡碧蓉 、冷明珍妳們老公給人肛只要五萬元嗎?
還是妳們給人上,只要給妳們老公五萬元啊?
林珈文你老婆給人上只要五萬元是嗎?
是嗎?那這是什麼判決?
我們人民看到法院法官作出離譜判決的時候
我們是不是應該監督這些傢伙們到底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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