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牢房生活」曝光! 甩態行為遭批藐視法律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1年前 (2024/11/06 07:05), 1年前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1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0/12 (看更多)
等等,這不就承認押人取供? 緘默權不是憲法保障的權利? 不能因為被告緘默而給與不利待遇, 羈押是避免串供滅證或逃亡。 而不能因不自白就繼續延押吧, 用這當理由不是明顯違憲!!! : 《鏡週刊》報導,民眾黨北市議員黃瀞瑩公開發言透露疑似偵訊筆錄的部分內容,使法官 : 認為柯具有串供風險,成為延押的原因之一。柯的律師團對此表示質疑,但更讓他們驚訝 : 的是,裁定書中指出柯的應對方式極具挑釁意味。面對不利證據時,柯多次以「政治迫害 : 」和「司法迫害」為理由拒絕配合,顯現出對司法程序的藐視態度。 :   : 裁定書進一步指出,柯展現出「無視法紀,凌駕法律之上」的姿態。文件中將柯的行為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3.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0847913.A.2D3.html

11/06 07:05, 1年前 , 1F
犬法官是誰的
11/06 07:05, 1F

11/06 07:06, 1年前 , 2F
綠共你敢嘴?
11/06 07:06, 2F

11/06 07:06, 1年前 , 3F
你說違憲不算啊 你誰 = =
11/06 07:06, 3F
這不用到大法官去翻刑訴被告權利章節都有。 只是刑訴學者幾乎都綠到,難以期待會發言。

11/06 07:07, 1年前 , 4F
低智商傻鳥就是那麼搞笑呀lol
11/06 07:07, 4F

11/06 07:11, 1年前 , 5F
你是大法官嗎
11/06 07:11, 5F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23.63 臺灣), 11/06/2024 07:15:18

11/06 07:15, 1年前 , 6F
行使緘默權不就是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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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7:16, 1年前 , 7F
綠能,你不能
11/06 07:16, 7F

11/06 07:16, 1年前 , 8F
心虛不就是自證己罪QQ
11/06 07:16, 8F

11/06 07:16, 1年前 , 9F
你這論點不就證明某人有罪嗎XD
11/06 07:16, 9F
被告權利源於被告身分,不代表有沒有罪。不是有罪才有緘默權,無罪沒有緘默權。

11/06 07:30, 1年前 , 10F
緘默權≠不出席權
11/06 07:30, 10F
不出席抗傳不到可以拘呀! 不想出庭正常,但不是還是乖乖出庭了。

11/06 07:31, 1年前 , 11F
跟政府養的狗說道理就是你的錯了
11/06 07:31, 11F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233.26 臺灣), 11/06/2024 07:33:45

11/06 08:08, 1年前 , 12F
說行使緘默權是心虛 完全青鳥吧
11/06 08:08, 12F

11/06 08:08, 1年前 , 13F
一點常識都沒有XD
11/06 08:08, 13F

11/06 08:43, 1年前 , 14F
緘默權是怕陳述出法律上對自己不理之供詞
11/06 08:43, 14F

11/06 08:43, 1年前 , 15F
吧?
11/06 08:43, 15F

11/06 09:47, 1年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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