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子書僅兩成讀者付費 業者嘆:不出不行、出了卻難賺錢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宛茜
3.完整新聞標題:
電子書僅兩成讀者付費 業者嘆:不出不行、出了卻難賺錢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10-28 07:25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疫後閱讀型態往數位發展,台灣電子書出版的數量逐漸追上紙本書,讀者的付費習慣卻未
養成。台灣經濟研究院文創產業組組長賴逸芳日前在線上國際論壇中分享電子書數據,發
現去年台灣電子書申請ISBN書號占比已達四成,電子書讀者卻有八成透過免費網路閱讀、
三成上公共圖書館免費借閱,僅一成八付費購買電子書。 出版業者以「不出不行、出了
也難賺錢」形容台灣的電子書市場。
諾貝爾文學獎揭曉當晚,相較於過去出版社要緊急鋪貨得主庫存書,許多讀者已在第一時
間上網買到首位七○後諾獎得主韓江四本小說的電子書。引進韓江繁體中文版的漫遊者文
化出版社總編輯李亞南表示,漫遊者現已做到「紙電同步」,每本新書都會同時出版紙本
書和電子書。
賴逸芳指出,根據國家圖書館的ISBN新書申請出版總數,電子書的占比從2019年的4.3%,
一路飆升到2023年的四成。圖書部分,紙本電子書都出版者占六成,同步出版者占四成九
;漫畫部分,紙本電子皆出版者占七成九 ,同步出版者占三成八。
但根據2023年文化內容消費趨勢調查報告,電子書讀者有八成是透過免費網路閱讀、有三
成會上圖書館借閱,僅一成八付費購買電子書。 電子漫畫免費閱讀的情況更嚴重,電子
漫畫讀者有八成六透過免費網路管道閱讀、二成一上圖書館借閱,僅一成五付費購買電子
漫畫。
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商會協進會秘書長高世樁以「不出不行、出了也難賺錢」形容電子書市
場。他分析,疫後數位閱讀風氣形成,紙本書市場嚴重衰退,出版社不能不出電子書;但
電子書讀者仍習慣免費資源,出版社無法從電子書取得合理利潤。
而不管是電子書或電子漫畫,讀者上圖書館借閱的占比都高於付費購買。Readmoo讀墨電
子書商品與內容部行銷總監何宛芳表示,曾多次在網站看到讀者分享,過去會直接上讀墨
購買電子書,現在會先到公共圖書館的電子書系統「借借看」。
電子書付費習慣在台灣難以培養,業者認為有兩大原因—一是網路盜版盛行,二是公共圖
書館提供免費電子書借閱。相較於紙本書,電子書不具收藏價值,是從圖書館借或自己付
費購買,閱讀品質差別不大。而公共圖書館提供的電子書借閱相當方便,讀者在家中便能
借閱全世界各地圖書館的電子書,造成電子書讀者傾向免費借閱。
閱讀漫畫的主要族群是手機世代。專攻手機漫畫的台灣漫讀BOOK☆WALKER營運行銷副理蕭
思羽表示,電子漫畫的主要閱讀裝置以手機為主,付費比例約三成。雖然比例不高,但和
紙本書日漸衰退相反,電子漫畫在台灣市場的業績還在持續成長中。
電子書付費習慣難以養成,高世樁認為最大問題在於盜版盛行。以漫畫為例,實體書一出
版,PDF檔馬上在網路上流竄。他指出,這些提供盜版檔案的IP多設在境外,協會多年來
都希望政府能封鎖這些盜版IP,協助業者打擊盜版。
動漫達人吳宗謙則認為,盜版現象不論是紙本或電子時代都存在,而會買盜版和正版的讀
者屬不同族群。他觀察發現,電子漫畫逐漸普及後,漫畫出版社反而樂意花錢製作品質更
精緻、規模更龐大的紙本漫畫供漫迷典藏,跟電子書做出區隔。他舉例,青文出版的「藤
子‧F‧不二雄大全集哆啦A夢」,彌補現代父母「小時候的遺憾」,一本書達一公斤重,
在數位時代出版反而銷量奇佳。
一位不具名的電子書平台業者表示,同樣是免費借閱圖書,圖書館電子書對民間電子書業
者的衝擊,遠大於圖書館紙本書對民間紙本書業者的衝擊。不像紙本書會髒舊,電子書買
書和借書的「書況」沒有差別。而電子書讀者只要辦好借書證,在家就可以借閱全台甚至
全世界圖書館的電子書,還可以同時在各家圖書館排隊借書,借閱的方便性衝擊讀者購買
的意願。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66/8320059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2.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0197962.A.26D.html
※ 編輯: yuting90 (1.171.192.147 臺灣), 10/29/2024 18:33:18
推
10/29 18:33,
1年前
, 1F
10/29 18:33, 1F
→
10/29 18:33,
1年前
, 2F
10/29 18:33, 2F
→
10/29 18:33,
1年前
, 3F
10/29 18:33, 3F
→
10/29 18:34,
1年前
, 4F
10/29 18:34, 4F
→
10/29 18:34,
1年前
, 5F
10/29 18:34, 5F
→
10/29 18:34,
1年前
, 6F
10/29 18:34, 6F
→
10/29 18:35,
1年前
, 7F
10/29 18:35, 7F
→
10/29 18:35,
1年前
, 8F
10/29 18:35, 8F
→
10/29 18:35,
1年前
, 9F
10/29 18:35, 9F
→
10/29 18:35,
1年前
, 10F
10/29 18:35, 10F
推
10/29 18:36,
1年前
, 11F
10/29 18:36, 11F
推
10/29 18:37,
1年前
, 12F
10/29 18:37, 12F
噓
10/29 18:37,
1年前
, 13F
10/29 18:37, 13F
推
10/29 18:37,
1年前
, 14F
10/29 18:37, 14F
→
10/29 18:38,
1年前
, 15F
10/29 18:38, 15F
推
10/29 18:39,
1年前
, 16F
10/29 18:39, 16F
推
10/29 18:40,
1年前
, 17F
10/29 18:40, 17F
→
10/29 18:40,
1年前
, 18F
10/29 18:40, 18F
→
10/29 18:41,
1年前
, 19F
10/29 18:41, 19F
→
10/29 18:41,
1年前
, 20F
10/29 18:41, 20F
→
10/29 18:42,
1年前
, 21F
10/29 18:42, 21F
→
10/29 18:43,
1年前
, 22F
10/29 18:43, 22F
→
10/29 18:43,
1年前
, 23F
10/29 18:43, 23F
→
10/29 18:43,
1年前
, 24F
10/29 18:43, 24F
噓
10/29 18:44,
1年前
, 25F
10/29 18:44, 25F
→
10/29 18:46,
1年前
, 26F
10/29 18:46, 26F
→
10/29 18:46,
1年前
, 27F
10/29 18:46, 27F
→
10/29 18:47,
1年前
, 28F
10/29 18:47, 28F
→
10/29 18:47,
1年前
, 29F
10/29 18:47, 29F
推
10/29 18:51,
1年前
, 30F
10/29 18:51, 30F
→
10/29 19:03,
1年前
, 31F
10/29 19:03, 31F
推
10/29 19:05,
1年前
, 32F
10/29 19:05, 32F
推
10/29 19:16,
1年前
, 33F
10/29 19:16, 33F
→
10/29 19:16,
1年前
, 34F
10/29 19:16, 34F
→
10/29 19:28,
1年前
, 35F
10/29 19:28, 35F
推
10/29 19:46,
1年前
, 36F
10/29 19:46, 36F
推
10/29 20:13,
1年前
, 37F
10/29 20:13, 37F
推
10/29 20:55,
1年前
, 38F
10/29 20:55, 3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