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雲林開第一槍 擬停發綠電同意函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硬梆梆)時間2年前 (2024/09/16 07:33), 編輯推噓2(537)
留言15則, 10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其實重點在「雲林縣府針對綠能開發訂定「三不三要」原則,但最近綠電司法案件,讓大家 覺得若按照法令通過,可能會被懷疑拿到好處;若因民意反對而不核發,又會被說成藉勢 藉端、故意刁難,使公務人員左右為難,導致無法順利執行公務。,」這句話吧? 這看起來不過是把政治問題丟回去給人民,但這樣做的結果無非是國土開發的牛步化,並將 結果歸咎於當地居民,而政府反而還可以獲得苦民所苦的美名 稍微看了一下法條,特定範圍人民對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使用許可之申請可以 參與公聽會(25),意味著具有程序參與權,本身就具有行政訴訟法上的當事人適格,本來 就是為了救濟公聽會本身欠缺嚴謹程序,人民的意見也不具拘束力的一種方式 現在又把條件設嚴成須取得附近居民的同意連署書,導致申請人還需滿足當地居民的個人需 求,否則難以達成條件,畢竟連署書這東西本身就是個很弔詭的存在,各位應該懂得都懂, 所以這怎麼看都是拖累國家及區域發展的行為吧? 說真的,個人同意不該讓綠電破壞當地環境,基於這原因也許可以加嚴土地利用的要件,但 回到第一段,這case擺明就是基於政治利益而把政治問題丟回給人民,目的不是想處理環境 破壞的問題 各位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4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43197.A.047.html

09/16 07:39, 2年前 , 1F
避免圖利
09/16 07:39, 1F

09/16 07:43, 2年前 , 2F
居民不用同意那直接蓋核電廠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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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7:52, 2年前 , 3F
反正出包丟給地方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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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7:54, 2年前 , 4F
一個圖利就把你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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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7:54, 2年前 , 5F
現在圖利這樣辦 公務員哪個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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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7:56, 2年前 , 6F
「國土開發牛步化」咧
09/16 07:56, 6F

09/16 07:57, 2年前 , 7F
這是怎麼解讀的,正確解讀是應該避免圖利罪
09/16 07:57, 7F

09/16 07:57, 2年前 , 8F
,把責任丟回給中央政府不要雙標吧
09/16 07:57, 8F

09/16 08:02, 2年前 , 9F
修電業法的立委等政黨輪替後也順便圖利
09/16 08:02, 9F

09/16 08:02, 2年前 , 10F
罪辦一辦
09/16 08:02, 10F

09/16 08:26, 1年前 , 11F
笑死,你想當下一個柯文哲你自己去,牛
09/16 08:26, 11F

09/16 08:26, 1年前 , 12F
步化又怎樣,我能平安退休比較重要
09/16 08:26, 12F

09/16 09:20, 1年前 , 13F
光電那種破壞環境的方式還是不要,沒效
09/16 09:20, 13F

09/16 09:21, 1年前 , 14F
益又成本外部化,2032年後,光電逐漸成
09/16 09:21, 14F

09/16 09:21, 1年前 , 15F
為大型垃圾。
09/16 09:21, 15F
文章代碼(AID): #1cvswz17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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